在贷款方暂时缺失或拒不露面的场合下,我们往往有权利直接向作为担保人的你发起诉讼程序。担保人在贷款过程中的角色和责任无可替代。
如若采用的是“一般保证”形式,在贷款人无法按照约定偿还借款时,债权人必须首先对贷款人提出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待到贷款人被裁定无法履行债务之后,才有权请求一般保证人负起担保义务。
然而,如若担保承诺采取的是“连带责任保证”机制,一旦贷款人未能按时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了合约内预先设定好的特殊事件,债权人则可以立刻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起相应的担保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在贷款方无法联系或拒绝履行义务时,我们保留直接向担保人提起诉讼的权利。作为担保人,您在贷款流程中的责任至关重要,具有不可替代性。若贷款方暂时缺失或拒不露面,我们有权依据合同条款,通过法律途径追究您的担保责任,以保障贷款安全。请您理解并履行相应的担保义务。
二、借款人找不到了那么怎么办
在您借款之后遭遇借款人失踪的情况时,建议您可以着手准备相应的诉讼资料,并通过收集以下类型的相关证据来启动法律程序。
而在成功获得胜诉判决后,您便有权向法院提供与借款人有关的财产线索,例如其名下的车辆、房产或者银行存款等等。
此时,您还可以向法院正式提交申请,请求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被申请人的这些财产进行冻结和拍卖,以确保能够顺利地偿还您所欠的债务。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三、借款人找不到人,钱也不还怎么办
面对如此情形,您完全有权采取以下所列明之法律步骤以维护自身权益。
首要之事便是收集与借款相关的所有证据,例如借据、资金转账记录以及在线交流内容等,以此作为起诉依据提交至法庭。
依照正常程序,法院将会运用公告送达的方式传递开庭通告给被告,即便被告未到庭应诉,依然能够进行无异议裁决。
待判决书正式生效之后,倘若被告仍旧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您则应当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届时,法院将对被告的资产状况展开全面调查,其中可能涉及的资产范畴包括但不仅限于银行存款、房产及汽车等,针对此类资产,法院将会采取必要的执行措施,如冻结、划转及拍卖等。
在此过程之中,您务必关注诉讼时效期限的问题,根据现行法规规定该期限通常为三年,因此请确保在时效期范围内主张您的权利以避免失去胜诉机会。
总而言之,借助于法律援助,您的合法债权权益无疑能得到有效的维护和保障。
在贷款方无法联系或拒绝履行义务时,我们保留直接向担保人提起诉讼的权利。作为担保人,您在贷款流程中的责任至关重要,具有不可替代性。若贷款方暂时缺失或拒不露面,我们有权依据合同条款,通过法律途径追究您的担保责任,以保障贷款安全。请您理解并履行相应的担保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