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是哪个机关决定
关于刑事拘留,这是由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依法裁定。公安机关在侦办过程中,如遇以下任一种情况,可对现行犯或重大涉嫌人员进行拘留:
首先,即行为人正准备实施犯罪、正在进行犯罪或犯罪后立即被察觉的情况;
再次,在其居住地或身边发现确凿的犯罪证据;
此外,犯罪后试图自杀、逃离现场或在逃的人员;
最后,无法提供真实姓名、住址等个人信息,身份不明的人员;以及,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重大嫌疑的人员。而在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若符合以上所述情形,需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留措施时,应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做出决定,并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由公安及检察院裁定。公安在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犯,在预备、实施、刚犯案被发觉、被目击指控、身边有证据、逃跑自杀、伪造证据、身份不明、流窜多次团伙作案嫌疑等情况下,可拘留。检察院受理案件需拘留时,由其决定,公安执行。
二、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可以取保候审
在选择何种方式时,应优先考虑以下因素:
(2)预计会被判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事处罚,且采取取保候审无需担心会对社会安全造成威胁的;
(3)身体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怀孕或者正处于哺乳期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导致社会安全受到威胁的情形;
(4)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案件还未处理完毕,因此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刑事拘留一直没审律师怎么处理
在刑事拘留尚未取得审判结果的情况下,作为当事人的代理律师应当采取以下针对性策略:首先,律师需与负责此事件的相关执法机构建立紧密而有效的沟通渠道,以便随时掌握在诉讼过程中的任何新近动向以及可能导致事件延误的详细原因;其次,对事件所涉及的所有资料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查,以确保调查机关在处理事件时所采用的手段和方法均符合法律规定并遵循了相应的程序规范;再次,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向执法机构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法律建议,例如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以期能够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外,如果发现有证据存在疑点或者违法之处,可以依法申请排除这些非法证据;最后,律师还需要为当事人提供全面的法律咨询服务,同时给予必要的心理支持,使他们充分了解自己在诉讼中所拥有的各项权利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如果事件长期未能得到妥善解决,律师有权通过合法途径进行申诉和控告,以此来敦促执法机构加快事件的审理进程,从而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刑事拘留由公安及检察院裁定。公安在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犯,在预备、实施、刚犯案被发觉、被目击指控、身边有证据、逃跑自杀、伪造证据、身份不明、流窜多次团伙作案嫌疑等情况下,可拘留。检察院受理案件需拘留时,由其决定,公安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