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追诉期还能起诉吗

最新修订 | 2024-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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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一般情况下,当诉讼时效到期后,相关的诉讼权利就会失效。所谓的诉讼时效,指的是按照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时间限制。设置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为了督促权利人尽快行使自己的权利,同时合理利用司法资源,确保法律的高效和公正。如果超过了这个期限,就会失去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法律效力,以维护法律秩序和司法效率。
过了追诉期还能起诉吗

一、过了追诉期还能起诉

通常情况下,若诉讼时效届满,便不再具有提起诉讼的效力。诉讼时效则是依照相关法规,对于犯罪分子追究其刑事责任有效期限。设立诉讼时效的初衷在于敦促权利人尽快行使自身权益,同时也是为了合理利用司法资源,以实现法律所追求的高效性和公正性。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诉讼时效的限制可能会有所放宽。例如,当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已经启动立案调查程序,或者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案件之后,犯罪嫌疑人若选择逃避侦查或审判,那么其将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此外,如果受害者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提出控告,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却未能依法立案处理,那么同样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通常,诉讼时效届满后,诉讼权利即失效。诉讼时效是根据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期限。设定诉讼时效旨在催促权利人及时维权,同时合理利用司法资源,保障法律的高效和公正。过期则丧失提起诉讼的法律效力,以维护法律秩序和司法效率。

二、过了追诉期的案件怎么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过了追诉期还有用吗

追溯期,乃指由刑法所规定的对犯罪者进行刑事追责的法律有效期。当犯罪行为已经超过该追溯期,便丧失了法律追溯权利,不再承受刑事责任之追究。然而,若犯罪事实发生后,相关单位(如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已经启动立案调查程序,或者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相关事例,而犯罪嫌疑人却选择逃避侦查或审判,则不受追溯期的限制。此外,若受害者在追溯期内提出控告,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未予立案,同样不受追溯期的限制。总而言之,一旦超过追溯期,通常情况下将不再进行刑事追责,但在上述特殊情形下,犯罪者仍有可能面临法律制裁

通常,诉讼时效届满后,诉讼权利即失效。诉讼时效是根据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期限。设定诉讼时效旨在催促权利人及时维权,同时合理利用司法资源,保障法律的高效和公正。过期则丧失提起诉讼的法律效力,以维护法律秩序和司法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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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②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0年。
③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④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
追诉期限的计算
根据我国刑法第89条的规定,追诉时效的计算分为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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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89条的规定,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追诉时效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由此可见,连续犯和继续犯追诉期限的计算标准,为“犯罪行为终了之日”。
追诉时效的延长
根据刑法第88条的规定,我国追诉时效延长分为两种情况:
1、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在人民受理案件以后,犯罪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2、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这里的“被害人包括受到犯罪侵害的公民个人和法人。控告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但控告必须是被害人在自己的人身、财产权利遭受不法侵害并且已经发现犯罪嫌疑人而向司法机关所作的告发。如果被害人在不知道犯罪嫌疑人是谁的情况下报案,则不能适用时效延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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