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数额巨大的意思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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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我国刑法中,挪用资金罪的数额认定会因地区经济状况和司法实践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挪用资金幅度大,严重影响公司或事业单位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就可以被视为数额巨大。具体的标准也因地区而异,比如在某些地区,只要挪用金额超过五百万元,就会被视为数额巨大。
挪用资金罪数额巨大的意思是什么

一、挪用资金罪数额巨大的意思是什么

在我国刑法上,“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巨大",主要是衡量行为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是否已经达到较高幅度的挪用资金行为,这一行为对于其实施行为的对象如公司或其他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营以及该类机构所拥有的资金安全构成了重大威胁。通常情况下,对于该罪名中"数额巨大"的具体标准,会因地域间的经济发展状况与司法实践的差异而有所区别。举例而言,在部分地区,如果行为人实施的挪用资金行为涉及到的金额超过了五百万元人民币,那么这种情况往往会被视为"数额巨大"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在我国刑法中,“挪用资金罪”的“数额巨大”指挪用资金幅度大,严重影响公司或事业单位运营和资金安全。具体标准因地区经济状况和司法实践而异。如某地区挪用金额超五百万元,通常视为“数额巨大”。

二、挪用资金罪请一个律师辩护收费多少

一、关于侦查阶段的委托服务收费标准如下:

每一件案子的收费范围从人民币1,500元至10,000元不等;

二、关于审查起诉阶段的委托服务收费标准如下:

每一件案子的收费范围从人民币2,000元至10,000元不等;

三、关于一审阶段的委托服务收费标准如下:

每一件案子的收费范围从人民币3,000元至30,000元不等。

代理刑事自诉案件或者作为被害人代理人,则根据上述标准适当降低收费。

二、关于计时收费的标准如下:

代理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以及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申诉的计时收费标准为每小时人民币200元至3,000元不等。

三、关于收费说明:

(一)如果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多个罪名或多起犯罪事实,我们将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进行计件收费;

(二)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的民事诉讼部分,我们将按照民事诉讼案件的标准进行收费;

(三)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我们将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执行;

(四)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的诉讼案件,经过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可以在不超过规定标准5倍的范围内协商确定收费。

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认定标准及相关办法将由本市律师协会另行制定,并上报本市价格主管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五)除非另有明确指示,以上收费标准均指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

如单独代理二审死刑复核、再审、执行案件,则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执行。

曾经代理过前一阶段的案件,后一阶段的收费将减半收取。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挪用资金罪一般怎么判刑

对于挪用资金罪的法定刑量刑原则,是通过对该行为所涉及的资金数额以及其实际运用方向和目的等多个层面进行细致评估后,才能判断出合适的判决结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倘若行为人以个人名义将公司或其他单位的资金挪作他用,且数额在特定范围内达到了规定的起点之上,并且在三个月的期限内未能及时归还,或者虽然没有超过三个月,但是在这期间将这些资金用于了盈利性活动,甚至是非法活动,那么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处罚。而如果行为人挪用的是本单位的巨额资金,或者虽然数额不大,但在被发现后仍拒绝归还,那么将会受到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数额较大”通常是指挪用资金的金额达到六万元人民币以上。然而,如果行为人将挪用的资金用于非法活动,例如参与赌博、从事走私违法行为,那么即使挪用的资金只有五万元人民币,也同样可以被认定为“数额较大”。此外,在具体量刑时,法院还会充分考虑到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是否主动退赃等多方面因素,以确保量刑公正合理。

在我国刑法中,“挪用资金罪”的“数额巨大”指挪用资金幅度大,严重影响公司或事业单位运营和资金安全。具体标准因地区经济状况和司法实践而异。如某地区挪用金额超五百万元,通常视为“数额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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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数额巨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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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数额巨大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挪用资金罪数额巨大的标准是怎样的 挪用资金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行为,有一般的挪用本资金的违法行为和挪用本单位资金的犯罪行为之分。区分二者之间的界限,我们认为,主要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分析: 其 一,挪用本资金的数额。这是衡量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一个重要方面,对于挪用单位资金罪中“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这两种情形来说,“数额较大”是构成犯罪的必备要件。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是否达到“数额较大”,就成为区分一般的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违法行为和挪用单位资金罪的重要标准之一。对于挪用单位资金罪中“进行非法活动的”这种情况,虽然本法并未规定数额上的要求,但是,从有关的司法解释的精神看,挪用数额很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并犯罪,而只是作为一般的违法行为处理。 其 二,挪用本单位资金的时间。这是衡量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对于本罪中“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这种情况而言,“超过3个月未还”就是构成挪用资金罪的必备要件。在这种情况下,挪用本单位资金是否超过3个月未还就成为区分一般的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违法行为和挪用资金罪的界限的重要标准之一。对于挪用资金罪中“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进行非法活动的”这两种情况,虽然本法中并无时间长短的要求,但是,如果挪用的时间很短,造成的社会危害性不大,可以作为本法第13条规定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况,不认为是犯罪,作为一般的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违法行为处理。 挪用资金罪数额较大该如何认定如何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的界限 挪 用资金罪根据刑法第384条的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 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在客观上都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资金的行为,在主观上都是挪用的故 意,有时犯罪对象也可能都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但是,这两种犯罪也有以下主要区别: (一)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 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其中,既包括国有或者集体所有的资金,也包括公民个人所有、外商所有的资金。 挪 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款的使用权和国家机关的、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等,既有侵犯财产的性质,又有严重的的性质,因此,本法将挪用公款罪规定本法 分则第八章的贿赂罪专章中,而不是“侵犯财产罪”专章中。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对象限于公款,其中主要是国有财产和国家投资、参股的单位财产,即国家机 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所有的款项。 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对象不 同,客体不同,社会危害性程度也有较大的差别。刑法第384条规定的挪用公款罪在客观上的三种不同情形的排列顺序,与本条第1款规定的挪用资金罪在客观上 的三种不同情形的排列顺序不同,也说明立法者对这两种犯罪打击的重点的不同。在处罚上挪用公款罪也比挪用资金罪严厉得多。 (二)犯罪主体不同。 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但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因此,本条第2款明确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有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的,依照本法典第384条关于挪用公款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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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数额巨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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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能减刑吗
犯了挪用资金罪且数额较大的罪犯,要是满足了一定条件,是可以获得减刑的,比如在服刑期间好好遵守监规、认真接受改造并且真心悔过自新,或者有检举其他罪犯、帮助警察追捕罪犯等重大立功表现。减刑必须经过法定程序的严格审查,这样才能保证公平正义和法律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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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数额巨大的标准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挪用资金罪数额巨大的标准是怎样的 挪用资金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行为,有一般的挪用本资金的违法行为和挪用本单位资金的犯罪行为之分。区分二者之间的界限,我们认为,主要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分析: 其 一,挪用本资金的数额。这是衡量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一个重要方面,对于挪用单位资金罪中“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这两种情形来说,“数额较大”是构成犯罪的必备要件。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是否达到“数额较大”,就成为区分一般的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违法行为和挪用单位资金罪的重要标准之一。对于挪用单位资金罪中“进行非法活动的”这种情况,虽然本法并未规定数额上的要求,但是,从有关的司法解释的精神看,挪用数额很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并犯罪,而只是作为一般的违法行为处理。 其 二,挪用本单位资金的时间。这是衡量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对于本罪中“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这种情况而言,“超过3个月未还”就是构成挪用资金罪的必备要件。在这种情况下,挪用本单位资金是否超过3个月未还就成为区分一般的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违法行为和挪用资金罪的界限的重要标准之一。对于挪用资金罪中“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进行非法活动的”这两种情况,虽然本法中并无时间长短的要求,但是,如果挪用的时间很短,造成的社会危害性不大,可以作为本法第13条规定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况,不认为是犯罪,作为一般的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违法行为处理。 挪用资金罪数额较大该如何认定如何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的界限 挪 用资金罪根据刑法第384条的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 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在客观上都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资金的行为,在主观上都是挪用的故 意,有时犯罪对象也可能都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但是,这两种犯罪也有以下主要区别: (一)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 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其中,既包括国有或者集体所有的资金,也包括公民个人所有、外商所有的资金。 挪 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款的使用权和国家机关的、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等,既有侵犯财产的性质,又有严重的的性质,因此,本法将挪用公款罪规定本法 分则第八章的贿赂罪专章中,而不是“侵犯财产罪”专章中。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对象限于公款,其中主要是国有财产和国家投资、参股的单位财产,即国家机 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所有的款项。 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对象不 同,客体不同,社会危害性程度也有较大的差别。刑法第384条规定的挪用公款罪在客观上的三种不同情形的排列顺序,与本条第1款规定的挪用资金罪在客观上 的三种不同情形的排列顺序不同,也说明立法者对这两种犯罪打击的重点的不同。在处罚上挪用公款罪也比挪用资金罪严厉得多。 (二)犯罪主体不同。 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但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因此,本条第2款明确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有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的,依照本法典第384条关于挪用公款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该怎样定罪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挪用公款数额巨大该怎样定罪问题解答如下,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怎么定罪
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公款罪的特点
1、挪用公款具有非法性
即行为人未经批准或许可(包括直接明示的许可或间接明示的默许),违反规章制度私自动用公款。其中,规章制度具有广泛性,因此,挪用的非法性具有两层含义:
(1)故意违反有关公款管理的规章制度;
(2)故意违反有关公款使用的规章制度,未经合法批准、许可。
2、挪用的本意
挪用的本意,是指公款私用、移用、占用、借用。行为目的是为了使用,而非占有公款。其中,行为的目的包括: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2)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
(3)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
3、擅自借用的特性
挪用并不侵吞公款,而是准备归还,具有擅自借用的特性。即便挪用后而不能归还,也不是出于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占有,而是出于行为人意志之外的客观原因造成的。
因此,司法实践中,在认定挪用公款罪的主观方面时,可把握以下几点:
(1)是否明知是公款;
(2)是否故意非法使用;
(3)是否只是想暂时挪用;
(4)是否准备以后归还。
当挪用人与使用人不一致时,如果挪用人不知使用人利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时,只能根据挪用人的明知内容,按照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或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处罚。如果挪用人知道使用人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的,则按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处罚;如果挪用人开始作案后,主观故意由暂时挪用发展为非法永久占为己有时,无论行为人主观上是否真的具有非法永久占有公款的目的,也无论这种占有是否已客观存在,只要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就按挪用公款罪论处,而不按罪或侵占罪处罚。因此,挪用公款罪与罪、侵占罪在行为人犯意发展过程中是不同的:挪用公款罪开始为使用公款,后来可能发展为占有:而罪、侵占罪却始终贯穿占有公款的目的。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怎么样定罪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怎么样定罪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怎么定罪
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公款罪的特点
1、挪用公款具有非法性
即行为人未经批准或许可(包括直接明示的许可或间接明示的默许),违反规章制度私自动用公款。其中,规章制度具有广泛性,因此,挪用的非法性具有两层含义:
(1)故意违反有关公款管理的规章制度;
(2)故意违反有关公款使用的规章制度,未经合法批准、许可。
2、挪用的本意
挪用的本意,是指公款私用、移用、占用、借用。行为目的是为了使用,而非占有公款。其中,行为的目的包括: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2)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
(3)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
3、擅自借用的特性
挪用并不侵吞公款,而是准备归还,具有擅自借用的特性。即便挪用后而不能归还,也不是出于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占有,而是出于行为人意志之外的客观原因造成的。
因此,司法实践中,在认定挪用公款罪的主观方面时,可把握以下几点:
(1)是否明知是公款;
(2)是否故意非法使用;
(3)是否只是想暂时挪用;
(4)是否准备以后归还。
当挪用人与使用人不一致时,如果挪用人不知使用人利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时,只能根据挪用人的明知内容,按照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或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处罚。如果挪用人知道使用人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的,则按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处罚;如果挪用人开始作案后,主观故意由暂时挪用发展为非法永久占为己有时,无论行为人主观上是否真的具有非法永久占有公款的目的,也无论这种占有是否已客观存在,只要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就按挪用公款罪论处,而不按罪或侵占罪处罚。因此,挪用公款罪与罪、侵占罪在行为人犯意发展过程中是不同的:挪用公款罪开始为使用公款,后来可能发展为占有:而罪、侵占罪却始终贯穿占有公款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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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数额较大和巨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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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认定挪用资金罪数额巨大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挪用资金罪数额巨大的标准是怎样的 挪用资金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行为,有一般的挪用本资金的违法行为和挪用本单位资金的犯罪行为之分。区分二者之间的界限,我们认为,主要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分析: 其 一,挪用本资金的数额。这是衡量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一个重要方面,对于挪用单位资金罪中“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这两种情形来说,“数额较大”是构成犯罪的必备要件。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是否达到“数额较大”,就成为区分一般的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违法行为和挪用单位资金罪的重要标准之一。对于挪用单位资金罪中“进行非法活动的”这种情况,虽然本法并未规定数额上的要求,但是,从有关的司法解释的精神看,挪用数额很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并犯罪,而只是作为一般的违法行为处理。 其 二,挪用本单位资金的时间。这是衡量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对于本罪中“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这种情况而言,“超过3个月未还”就是构成挪用资金罪的必备要件。在这种情况下,挪用本单位资金是否超过3个月未还就成为区分一般的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违法行为和挪用资金罪的界限的重要标准之一。对于挪用资金罪中“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进行非法活动的”这两种情况,虽然本法中并无时间长短的要求,但是,如果挪用的时间很短,造成的社会危害性不大,可以作为本法第13条规定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况,不认为是犯罪,作为一般的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违法行为处理。 挪用资金罪数额较大该如何认定如何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的界限 挪 用资金罪根据刑法第384条的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 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在客观上都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资金的行为,在主观上都是挪用的故 意,有时犯罪对象也可能都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但是,这两种犯罪也有以下主要区别: (一)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 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其中,既包括国有或者集体所有的资金,也包括公民个人所有、外商所有的资金。 挪 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款的使用权和国家机关的、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等,既有侵犯财产的性质,又有严重的的性质,因此,本法将挪用公款罪规定本法 分则第八章的贿赂罪专章中,而不是“侵犯财产罪”专章中。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对象限于公款,其中主要是国有财产和国家投资、参股的单位财产,即国家机 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所有的款项。 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对象不 同,客体不同,社会危害性程度也有较大的差别。刑法第384条规定的挪用公款罪在客观上的三种不同情形的排列顺序,与本条第1款规定的挪用资金罪在客观上 的三种不同情形的排列顺序不同,也说明立法者对这两种犯罪打击的重点的不同。在处罚上挪用公款罪也比挪用资金罪严厉得多。 (二)犯罪主体不同。 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但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因此,本条第2款明确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有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的,依照本法典第384条关于挪用公款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抢劫罪数额巨大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抢劫罪数额巨大的标准是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抢劫数额巨大的标准参照各地确定的盗窃罪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执行;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所以,抢劫数额巨大的标准应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下,具体的数额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进行确定。 《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 (四)项规定的“抢劫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参照各地确定的盗窃罪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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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数额巨大标准
挪用本单位资金一万元至三万元的,为“数额较大”,三万以上为巨大。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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