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逃逸的后果有哪些方面

最新修订 | 2024-09-17
浏览10w+
包同贺律师
包同贺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执业:4年高级合伙人
专家导读 交通肇事逃逸是非常恶劣的行为,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影响也非常深远。这种行为不仅会危害受害者的生命健康,还会加剧事故的后果,挑战法律的尊严和公正,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逃逸者逃避责任,让受害者和家庭承受更多的痛苦和损失,同时也让自己面临法律的严惩和社会的谴责,多方面地破坏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交通逃逸的后果有哪些方面

一、交通逃逸的后果有哪些方面

交通肇事逃逸乃是一项极其严重的法律违规行径,其所引发之不良影响是多维度的、深远的。

首先,对于那些选择逃避责任之人,他们将会受到严厉的行政制裁,比如被剥夺驾驶资格并终身禁止再次获取机动车驾驶证;

其次,在涉及到公民之间的损害赔偿纠纷时,逃逸方通常需要承担起完全的责任,必须赔付给受害者足额的经济损失以抚慰其心灵创伤;

最后,在犯罪层面上,倘若由于逃逸行为而使得受害者丧失了得到及时救助的机会,甚至因此不幸命丧黄泉,那么肇事者便会背负起刑事责任,将面临最高可达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通肇事逃逸是极其恶劣的法律行为,其后果严重且影响深远。此行为不仅危害受害者生命健康,加剧事故后果,更挑战了法律的尊严与公正,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逃逸者逃避责任,让受害者及家庭承受额外痛苦与损失,同时也让自身面临法律严惩与社会谴责,多维度地损害了社会和谐与稳定。

二、交通逃逸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首先,针对特定的交通意外事件,如果肇事者有意图躲避法律追究而选择逃离现场的行径,则这种行为通常被称为犯罪性质的肇事逃逸

接着我们来了解下哪些情况可以被视为特定的交通事故,具体包含如下几个方面:

其一,若在意外中导致1名人员不幸丧生或造成3人以上受伤,并且该肇事者对整个事故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

其二,当肇事者处于饮酒过量或吸食毒品状态时驾驶机动车;

其三,驾驶员没有取得合法有效驾驶执照的情况下进行驾车活动;

其四,如果肇事者清楚机动车的相关安全装置不全或安全部件无效,却依然为之驾驭;

其五,肇事者明知道所驾车型并未获取有效行驶许可证件或已经达到报废标准,但是仍然决定冒险驾驶;

其六,对于严重超过额定承载能力的驾驶活动同样会被判定为特定的交通事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三、交通逃逸的认定标准及处罚拘留几天

关于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认定标准,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行为人在知悉已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选择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事故现场;自我评价中并不承认自身存在任何责任,从而驾驶汽车驶离事故现场;存在饮酒驾车以及无驾照驾车等可疑因素,报告事故后却拒不履行现场等待处理的义务,放弃车辆离开事故现场之后再折返回来;虽然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但是并未向警方报告事故情况并且未经许可擅自离开医院;虽然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但是在为受伤人员或其亲属留下虚假姓名、虚假地址以及虚假联系方式之后便离开医院;在接受调查过程中选择逃避等行为。针对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处罚措施,如果尚未达到犯罪程度,则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行为人处以二百元至二千元不等的罚款,同时可以并处十五天以内的拘留。然而,如果已经构成犯罪,那么就需要依照法律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因为逃逸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的,则应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至于具体的拘留期限,将会依据事例情节的严重程度等多重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交通肇事逃逸是极其恶劣的法律行为,其后果严重且影响深远。此行为不仅危害受害者生命健康,加剧事故后果,更挑战了法律的尊严与公正,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逃逸者逃避责任,让受害者及家庭承受额外痛苦与损失,同时也让自身面临法律严惩与社会谴责,多维度地损害了社会和谐与稳定。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6.5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43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交通逃逸的后果有哪些方面
一键咨询
  •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6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5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0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0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1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0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8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2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6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5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8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0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51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1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71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单方面事故逃逸算肇事逃逸吗
单方面交通事故逃逸行为也有可能算肇事逃逸,根据规定明知道是自己导致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还弃车逃跑或者驾车逃跑,就能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即使认为自己没有责任,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开车离开现场的行为,也能认作交通肇事逃逸。
10w+浏览
交通事故
前车撞死一人,后面车逃逸,后面车逃逸,后面车主要负责吗?
[律师回复] 两车先后撞同一人致人死亡去年6月26日晚,一辆小轿车由北向南行至房山区房易路南韩继村路口时,将65岁的行人李某撞倒,事发后,小轿车逃逸,现场只留下了一个后视镜。随后,张某驾驶小轿车由北向南驶来,当他看到倒地的李某时立即刹车,但车的底部还是将李某在路面上拖带了一段。巡逻警车赶到现场后确认李某已死亡。交管部门认定,逃逸的小轿车驾驶人负主要责任,张某负次要责任,李某无责任。“目前找不到第一辆车,我们只能张某了”。事后,李某的两个儿子将未逃逸的张某和保险公司诉至,索赔36万。据了解,张某驾驶的肇事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10万元,且事故发生于保险期内。前车逃逸后车被判赔偿法庭上,张某拒绝赔偿,“明明是两辆车肇事,为何只告我一人而且我一个人的撞击不可能造成李某死亡。”张某只同意在交通队认定的责任比例内赔偿合理损失。保险公司认为,原告合理损失应先由首辆肇事车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按责任比例进行赔偿,不能因找不到第一辆肇事车就不让其承担赔偿责任。审理认为,逃逸车司机与张某分别对李某实施侵权行为,每人的行为都足以造成李某死亡,故逃逸车司机与被告张某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律规定连带责任的一个重要目的是为了补偿救济被侵权人,在一些共同侵权人没有能力赔偿或无法找到时,受害方其中部分侵权人,可以尽快得到赔偿。但前提是,要确定这些侵权人的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的损失。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643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肇事逃逸伤者逃出后逃逸是否构成逃逸行为,肇事逃逸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被告人赵驾驶黑色大众轿车西向东行驶,与程停放在路边的货车发生追尾事故,造成赵的同车乘车人刘某志死亡,刘受轻伤,车辆损坏。后经事故责任认定,赵负事故的主要责任,程负事故次要责任,刘某志、刘某林不负事故责任。另查明,案发后,赵救助自己车上的两名伤者,将他们送到医院后无故离开。案发第二天赵到交通大队接受了询问。后本案被定为刑事案件,但公安通知联系不上赵。2015年1月6日赵在其家门口被抓获归案。
本文认为,赵的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理由如下:交通肇事逃逸应当以不救助被害者为核心理解和认定逃逸。刑法将“交通肇事逃逸”设置为加重处罚条款,其原因是:一方面,犯罪后逃避法律责任是人之本能,除非是在看管所脱逃,任何国家的刑法都不会以单纯的逃避法律责任对犯罪人加重处罚。一方面,从法意保护角度而言,出现交通肇事时,肇事者逃逸会使事故伤者得不到及时的救助而造成严重后果,立法者希望以此规定促使行为人及时履行救助义务。很赞同张明楷教授的观点:“刑法之所以仅在交通肇事罪中将逃逸规定为法定升格的情节,是因为在交通肇事的场合,往往会有需要求助的被害者,进而促使行为人救助被害者。由于行为人的先前行为使他人生命处于危险状态,产生了作为义务,不履行作为义务的行为,当然能够成为法定刑升格的根据。所以,应当以不救助被害者为核心理解和认定逃逸。”具体到本案中,事故发生后赵将车上两名伤者送至医院抢救的行为,已经降低了其死亡的风险,达到了立法规定的目的。因此,赵的行为不应当认定为逃逸。片面的将交通肇事逃逸理解为逃避法律追究违反罪责均衡原则。就本案来比较分析,本案中,赵在案发后主动将伤者送至医院,防止了事故危害结果的扩大化,并在案发后第二天接受交警大队的询问,没有逃跑行为,保障了事故顺利调查,没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如若认定了交通肇事逃逸就较之交通肇事后行为人无视伤者的伤情逃跑,会对被害人的法益造成进一步的侵害,而且逃逸行为也会对事故的调查、刑事案件的侦查增加困难和难度的交通肇事逃逸,如若二者行为统按逃避法律追究定通肇事逃逸的话,那么二者在量刑上没有任何差异,这样显然违背了罪责均衡原则,进而也与立法者的本意相悖。
交通事故逃逸逃逸逃逸怎么判刑
[律师回复] 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 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 第二条 第一款规定和 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即,所谓交通肇事逃逸就是行为人在交通运输肇事中具有以下情形并因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 4)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 5)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 6)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 7)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 8)严重超载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只有以上情况才是刑事案件,具体由公安处理。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交通肇事逃逸会面临什么法律后果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交通肇事逃逸会面临什么法律后果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交通事故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3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交通肇事逃逸会面临哪些法律后果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交通肇事逃逸会面临哪些法律后果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交通事故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交通肇事逃逸主观方面是指什么?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主观方面即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动机一般是逃避抢救义务以及逃避责任追究。
10w+浏览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逃逸后逃逸后没有逃逸怎么办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顶替没有逃逸如何处理 交通肇事逃逸后找人顶替交通肇事人及顶替人应当依法分别处罚。 交通肇事后让人顶替的行为属于对责任归结的逃避,此时,交通事故已经造成了对公共秩序的威胁,同时造成了严重的人身或者财产损害,客观上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让人来顶替属于另外的行为,该行为侵害的是司法活动的公正,不符合事后不可罚理论论述的范围,因此应当另行定罪量刑。 1、所谓的“事后不可罚行为”,又称共罚的事后行为。一般通说认为,事后不可罚行为是发生在状态犯的前提下,行为人实施了一个先行为,在先行为侵犯的法益的范围内又实施了一个对先行为造成的不法状态加以保持或者利用同时并未侵犯新法益的后行为,这个后行为即可以为先行为所概括,无需再次予以法律评价。由此,判断是否属于事后不可罚行为必须符合以下几个要件:两个行为的实施是基于同一个犯罪故意; 第一个行为必须构成状态犯; 第二个行为没有超出第一个行为的法益范围;两个行为均符合完整的犯罪构成要件。事后不可罚行为本质上是先行为已符合完整的犯罪构成,足以评价整个行为的性质,同时后行为能够被主行为加以吸收,故无需另行定罪评价。 2、交通肇事后叫人顶替的行为,前后两行为侵害的范围不同。交通肇事后让人顶替的行为本质上可分为交通肇事后的“逃逸”和“顶替”两个行为。肇事者的“逃逸”是一种规避法律责任、侵害被害人权益的违法行为,属于交通肇事中的从重评价的范围,其侵害的是公共安全;而肇事者让人“顶替”的行为虽然与交通肇事本身有一定的因果联系,但其实质上侵害的是司法机关的正常诉讼活动,其侵害的法益显而易见的已远远超出了前行为所能涵盖的范围。同时前后两个行为的主观状态不同,事后不可罚的行为要求前后两个行为基于同一个犯罪故意,而在交通肇事后让人顶替的行为中,前一个交通肇事是过失犯罪,后一个让人顶替的行为是明显的故意行为,前后行为的主观状态是不相同的。 3、叫人“顶罪”的行为符合妨害司法罪构成要件。 交通肇事后造成严重的危害结果,即能构成交通肇事罪,不存在不法状态的持续要求。之后叫许某“顶罪”的行为,属指使他人作伪证,主观上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主观方面是出于直接故意,明知自己叫顶替的行为会妨害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诉讼活动,却希望这一危害结果发生,客观方面表现为指使他人作伪证,已侵害司法机关的正常诉讼活动的客体,其行为符合妨害司法罪的构成要件。
肇事逃逸逃逸怎么处罚,肇事逃逸的处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一)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2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 (二)刑事处罚: 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谓“交通肇事后逃逸”,《解释》第3条规定,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 (1)至 (5)项规定的情形之 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这里要注意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 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 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所谓“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解释》第4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2、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解释》,“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但刑法理论上对“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形成了诸多不同的观点。本书认为,“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心理态度应限于过失,因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犯罪,为保持犯罪构成的纯洁性,其加重构成的心理态度也应是过失。故《解释》规定: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232条、第234条第2款的规定,以故意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3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交通肇事逃逸客观方面是指什么?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
10w+浏览
交通事故
肇事逃逸后自首导致被后面多车碾压至死且后车都逃逸了,现交警已定主要责任和逃逸,
[律师回复] 交通肇事罪要抓的前提是造成一人以上重伤或死亡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没有致人轻伤就以交通肇事逃逸论处的,谈不上交通肇事建议您联系一下律师【400】【000】【916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1月10日由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13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11月2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643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肇事 > 交通逃逸的后果有哪些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