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诈骗罪立案后怎么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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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对于借款诈骗罪立案后,公安部门会进行全面侦查,收集相关证据。要是证据确凿,会把案件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会严格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法院会依法公正审理,全面考虑证据,然后依法判决。
借款诈骗罪立案后怎么处理

一、借款诈骗罪立案后怎么处理

在针对借款诈骗罪立案调查之后,公安部门将会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程序来展开全面深入的侦查工作。在此过程之中,他们将尽力搜集和调阅所有与犯罪嫌疑人的罪行或清白、罪责轻重有关的证据材料。若经证实,这些证据确凿且充分,足以证明犯罪嫌疑人犯下了借款诈骗罪,那么公安部门将会把案件移交至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检察院将对该案件进行严谨细致的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是否向法院提出公诉的决定。一旦决定提起公诉,法院便会依据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公正公开的审理。在整个审判过程中,法院会全面考虑所有的证据材料,并依据法律条文对被告人做出相应的定罪量刑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借款诈骗罪立案后,公安部门将依法全面侦查,搜集相关证据。若证据确凿,将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将严格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法院将依法公正审理,全面考虑证据,并依法判决。

二、借款诈骗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在中国现行法律体系下,对于借款型诈骗犯罪的立案条件有着严格的规定。

具体来说,若行为人借助借款等手段对公私财产进行诈骗行为,无论侵害的对象是个人财物亦或是公众财产,只要数额达到法定的标准,就应当作为刑事案件进行立案并采取追诉措施。

其中,关于诈骗金额的划定,根据中国刑法的相关法条,当诈骗金额在人民币三千元至十万元之间时,即被认定为数额较大,需要马上启动刑事程序进行立案。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标准仅供参考,实际情况可能因地区、情节复杂程度等因素有所不同。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借款诈骗罪的立案条件是什么

关于贷款诈骗罪的立案准则,主要涵盖如下四大要点:-行为人需抱有非法侵占他人财产之恶意,捏造诸如引进投资资金、实施重大项目之类的虚假借口,抑或是伪装成真实的经济合同、证明文件等形式。-在实施过程中隐瞒关键事实,从而成功诈骗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本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普通公民个人,也可以是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其行为直接侵害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至于立案的具体标准,通常情况下,诈骗金额需达到人民币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然而,由于各地司法实践存在差异,实际的立案条件与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若您对此类问题存有疑问,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借款诈骗罪立案后,公安部门将依法全面侦查,搜集相关证据。若证据确凿,将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将严格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法院将依法公正审理,全面考虑证据,并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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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看行为人是否否认借贷关系。一般来讲,出具了借条,承认借贷关系,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借款目的。但是,也不尽然,骗子的高明之处就在于此,利用了善良人的这个弱点,既可骗得钱财,又可逃避打击。因此,即使出具了借条,承认借贷关系,还要从深层次考察其出具借条的真实目的。如果行为人根本没有还款的意愿,出于应付出借人,或者是博取出借人的进一步信任,为下一次甚至更多次的诈骗作铺垫,或者是掩饰犯罪、逃避打击,等等不法之意,就不能以此否定其非法占有之目的。刘天学诈骗案就深刻地印证了这一点。
4、看行为人的还款态度。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目的,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会尽其所能还款,暂时不能偿还,也会向出借人说明理由,求得谅解。而诈骗犯罪中,行为人对欠款的事实持漠然的态度,即便承诺还款并有少量还款行为,也另有阴谋:要么为日后骗行作准备,要么是敷衍出借人,逃避打击,或二者兼具。被告人刘天学对此演绎得有声有色,他向部分被害人出具过借条,中途还有部分还款行为,也不拒绝对方还款的请求,甚至还有“主动”还款承诺。但是,所有的这些假象都不能掩盖他非法占有的主观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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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和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诈骗数额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理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2、《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3、《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
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诈骗立案后可以撤案吗诈骗案已立案可以撤案吗
[律师回复] 行为人实施诈骗行为后,知错悔罪,主动向受害人退赔,投案自首的,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不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其它情况也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和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诈骗数额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理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2、《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3、《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
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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