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被强制执行拘留的事宜是否会出现提前通知,通常情况下是会通知的。但是,在某些紧急或特殊的情况下,无法实现提前通知也是可能的。通常来讲,若是执行机关决定对某位被执行人士进行拘留,他们将会尽最大努力在实施拘留之前先通告该被执行人,赋予他相应的预备时间以及提供给他自行履行义务的机会。然而,若被执行人有意逃避执行或者存在其他紧急状况,为保证执行的有效性与高效性,执行机关有可能会直接采取拘留措施,而无需事先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关于强制执行拘留是否提前通知,一般会通知。但紧急或特殊情况下可能无法实现。执行机关会尽量在拘留前通告被执行人,给予预备时间和履行机会。但被执行人逃避或紧急情况,执行机关可能直接拘留,无需事先通知。
二、被强制执行是什么
所谓的强制执行,简单理解就是在符合法定程序以及国家强制力的基础上,依据详尽明确的执行文书所明确的内容,促使那些承担了民事义务的人切实地履行他们的责任与义务,确保收益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和实现,这里所提到的“执行文书”包含了各类已经产生法律效用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以及依法应当由司法机关进行执行的法律文件。
这些文书一旦被确认确立,,那么相关的责任人就应该自动而积极地去履行相应的责任及义务。
若有故意拖延或者拒绝履行的行为,权益受损方有权向司法机关提交申请,请求实施强制执行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提出申请并接受询问的这一方我们称之为申请人,而受到指定需要自觉履行义务的那一方则被称为被申请人,也被叫做被执行人。
申请人通常是赢得诉讼的那一方,而被申请人则往往是败诉的那一方。
执行申请的有效期限通常为两年,具体是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开始算起;
如果法律文书规定了分期履行的责任,那就从最后一期的履行期限结束之日开始计算;
倘若法律文书并没有规定确切的履行期限,那就从其正式生效之日起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三、被强制执行没有钱怎么办
当面临被执行人无力支付欠款的情形时,法院可以考虑实施下列妥善的处理方式:首先,对本案执行程序予以暂时终止,待当事人具有清偿能力后恢复执行工作;其次,将该名被执行人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内,借此对其实施信用惩戒;最后,对其进行高消费限制。在此过程中,被执行人应当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如发现自身具备清偿能力,应及时向法院申报,否则,抗拒执行可能会导致您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强制执行拘留是否提前通知,一般会通知。但紧急或特殊情况下可能无法实现。执行机关会尽量在拘留前通告被执行人,给予预备时间和履行机会。但被执行人逃避或紧急情况,执行机关可能直接拘留,无需事先通知。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