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不成立可以推定为无效么
合同未能成立不必直接推论为无效之情况.所谓合同未能成立者,乃指当事人在合同的重要条款上尚未达成共识,因此该合同并未正式形成,亦无从谈及其效力问题。然而,当合同虽已成立,却由于触犯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原因,导致其自始至终都无法产生法律约束力时,我们称之为合同无效。合同未能成立的主要原因往往在于缺乏合同成立所需的基本要素,例如当事人对于合同的标的物、数量、品质、价格或报酬等关键条款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而合同无效的情况则常常源于存在欺诈行为、胁迫手段、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以及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恶劣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合同未能成立不等同于无效,它指双方未就关键条款达成共识,合同未正式形成,不涉及效力问题。而合同无效则指因违反法规等,无法产生法律约束力。合同未能成立多因缺乏基本要素,如标的物、数量等未达成一致。合同无效常源于欺诈、胁迫、恶意串通等恶劣情形。
二、合同不成立是否适用诉讼时效
合同未缔结适用于诉讼时效之规据,主要缘由在于,合同效力归属民事诉讼范畴,而诉讼时效通常设定为三年之期,因此,合同未能达成之诉亦应遵循此诉讼时效原则执行。
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当事人有权选择通过协商或调停方式以解决相应的合同纠纷问题。
若当事人嫌麻烦或者不愿进行协商、调停或者在协商、调停中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时,还可根据事先签定的仲裁协议向具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提出裁决申请。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合同不成立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有多严重
在法律效力范畴内,合同不成立和合同失效有着显著的区分。若合同未能成立,这通常意味着双方并未缔结有效的合同关系,当事人无法依据这样的"合同"来主张自身的权益。举例来说,任何一方都不得向他方索求履行所谓的合同规定的义务。相比之下,合同失效的情况则更为严重。失效的合同从签订的那刻起就失去了法律约束力,双方因这份合同获得的所有财产都应归还给对方;如果无法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那么应当以货币形式进行补偿。对于有过失的一方,应当对他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如果双方都存在过失,那么他们应该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总的来说,合同不成立主要是因为双方未能达成有效的约定,而合同失效则涉及到法律的否定性评价以及一系列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合同未能成立不等同于无效,它指双方未就关键条款达成共识,合同未正式形成,不涉及效力问题。而合同无效则指因违反法规等,无法产生法律约束力。合同未能成立多因缺乏基本要素,如标的物、数量等未达成一致。合同无效常源于欺诈、胁迫、恶意串通等恶劣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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