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房产后妈可以分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那么是可以分的,婚前房产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继父母是可以按照法定顺序继承中的第一顺序继承遗产。
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婚前房产后老伴是否有居住权
关于婚前房产之后续配偶是否拥有居住权这一问题,需考虑居住权是否已经依法设立登记。
所谓居住权,乃是指民事主体为了个人生活起居的需求,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双方协议,在他人所拥有所有权的住房之上设定的对该房屋的占有以及使用权。
确立居住权之际,当事人必须以书面方式签订居住权合同。
如果居住权是无偿设立的,那么除非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否则应按此执行。
设立居住权之行为,必须向相关登记机构提出居住权登记申请。
只有在完成登记手续之后,居住权才能正式成立并生效。
值得注意的是,居住权作为一种用益物权具备其独特性,具体表现为居住权人只享有对权利客体亦即住房的占有权与使用权,却无法分享收益权,因为他们无法将此类住房用于租赁等商业活动。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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