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后注意什么事项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由司法机关依法决定采用非羁押措施,使其在外等待开庭审判的一种强制措施。
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各项规定:首先,未经执行机关的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区域;
其次,若个人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发生变更,需在二十四小时内及时向执行机关进行报告;
再次,在接到传讯通知时,务必准时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讯问;
最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也不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除此之外,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还可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要求被取保候审的人遵守以下规定:即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面或通信,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同时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上交给执行机关保管。
若被取保候审的人违反上述规定,且已经缴纳保证金,那么将会面临保证金部分或全部被没收的处罚,并且可能会被要求具结悔过,重新缴纳保证金、提供保证人,甚至可能会被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取保候审后怎么申请
申请保释候审之文件需包含以下四个重要部分:
首先,载明申请人的基础身份信息,例如身份证号码、申请人与其被申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居住地址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其次,详尽地列出被申请人的初步身份信息,同时明确注明该被申请人于何时何地因何种罪行而被刑事拘留,并详细说明其目前被关押在何处;
再次,明确阐述申请保释候审的具体事宜;
最后,详细陈述申请保释候审的事实依据及理由。若由家属提出申请,建议提供一位在当地拥有稳定职业和居所的直系亲属作为担保人。在撰写此份申请时,请务必遵循规范用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在刑事司法程序中,取保候审系一项重要的非羁押性强制措施,赋予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等候审判期间享有自由行动的权利,但必须遵循相应的行为规范和义务。在取保候审期限内,嫌疑人或被告人需严格遵守各类规定条款,其中包括不得未经批准擅离居住地、定期向执行机构申报个人身份信息变更状况以及按时赴约接受讯问等具体要求;同时不得对证人进行不当干扰或者窜改关键证据。为确保取保候审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依据实际情况,嫌疑人或被告人亦有可能被禁止进入特定地理范围,避免与其特定群体进行任何接触或者参与特定活动,并需要依法将相关身份证件上交至执行机构统一保管。倘若触犯以上各项规章制度,取保候审申请人即有可能面临保证金追回、再次担保或者更严峻的强制措施追责风险。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