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需注意什么事项

最新修订 | 202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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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接受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守以下重要的规定条款:1.须经执行机关批准后方可离境离开所居住的市区或县镇等管辖地区;2.若住址、工作单位以及个人联络方式等信息有所变更,应立即向相关部门进行汇报;3.严禁销毁、篡改证据材料或与其他同案犯串通口供;4.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各项调查工作,并保证随时听候传唤。
取保候审需注意什么事项

一、取保候审需注意什么事项

在取保候审的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必须严格遵循以下主要规定:

1.未经执法部门或特定授权机构的书面批准,不得擅自离境,离开所在地区当前的居住地、工作所在地以及其关联地址;

2.倘若个人生活中的住址、就业单位及通讯渠道等信息有所变更,需立即向相关执行机构进行如实汇报;

3.禁止故意销毁、篡改关键性证据材料或者串通相关证人提供虚假陈述

4.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进行必要的调查取证工作,并依照传唤须准时到场的原则履行自身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二、取保候审何时去申请才可以

在法律框架中,只要符合相关规定的取保候审要求,那么当事人便有权随时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均可考虑批准取保候审:(1)应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可以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预计将被给予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引发显著社会安全隐患的;(3)患有严重疾病、无法自理生活、已经怀孕或者正处于哺乳期内的母亲,采取取保候审后并不足以导致社会危害性的;(4)羁押期限即将到期,但案件仍未审结完毕,此时也必须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便继续侦查、起诉和审判程序。《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保证金金额多少可以退

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返还事宜,一般会依据被取保候审人士在取保候审阶段内是否有任何不当行为进行综合评估和决定。若并未涉及违法违规事件,那么在取保候审截止日期到来之际,只需要凭借最终解除取保候审的书面通知或有关法律文件便可前往相关银行办理保证金还手续。在保证金数额方面,有权决定的机构将会对具体事件的实际情况、被取保候审者可能面临的社会风险以及其自身经济状况等多重因素进行全面考虑后作出决定。通常而言,起始额度设定为人民币1000元整。然而,对于具体的金额上限并无明确规定,需要根据各个事件的实际情况来加以判断与审定。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倘若被取保候审者在取保候审期间出现了违反规定的行为,那么已经缴纳的保证金将有可能被部分或全额没收。

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和被告需遵守:不擅自离境,住址、就业、通讯变动需立即报告;不销毁、篡改证据或串供;积极配合司法调查,准时到场。确保遵守上述规定,履行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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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并就有关案情进行讯问。
按正常程序,检察机关公诉部门收到公安机关移送的起诉意见书以及卷宗材料后,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并就有关案情进行讯问。同时应当告知在审查起诉阶段的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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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其中有一条规定,就是必须随传随到,二次无故不到的,属于情节严重,依法是可以取消取保候审的,如果取消取保候审,那就是逮捕了。另外,取保期间,离开所居住的县市外出时,按规定必须事先报告,得到批准后才可以。有关规定最好能认真遵守,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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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取保候审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和审判的顺利进行,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做到随传随到。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能利用自身仍有的一定自由实施干扰证人作证的行为,诸如对有关证人进行威胁、殴打、报复或者引诱证人作伪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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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该条明确:一是继承人偿还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二是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为强制偿还,超出遗产实际价值部分为自愿原则。
继承人共同继承了被继承人的遗产,当然应当偿还被继承人生前负担的债务,但判决强制偿还的,应当明确偿还的债务在所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限额内,如共同继承的财产尚未分割的,应以共同继承的财产清偿债务;如共同继承的财产已分割的,共同继承人应在继承的遗产价值限额内承担有限连带清偿责任。因此,对共同继承债务的承担实行有限连带责任规则,可以均衡地保护债权人和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二、存在遗产的举证责任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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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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