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的机关有哪些部门管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均享有对涉嫌违法行为的现行罪犯或重大嫌疑者实施短期拘留的权力。公安机关针对那些罪行严重,理应逮捕但同时又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现行罪犯或重大嫌疑者,可依法行使拘留权:
首先,这些人正在筹备犯罪活动、已经开始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行为发生后立即被察觉到;
再次,在他们的身边或住所内发现了犯罪证据;此外,犯罪行为发生后,他们试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亡之中;
最后,他们有销毁、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可能性。同样地,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对于犯罪行为发生后试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犯罪嫌疑人,以及有销毁、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性的犯罪嫌疑人,也有权决定是否进行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涉嫌违法的现行罪犯或重大嫌疑者进行拘留。公安机关针对严重罪行、在筹备或实施犯罪阶段、被指控、有犯罪证据、试图逃避或销毁证据者可行使拘留权。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对类似情形的犯罪嫌疑人也有拘留决定权。
二、刑事拘留多长时间可以取保候审
只要满足适合取保的条件便可申请。
可取保的具体条件包括:
2、如有可能被量予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其身体状况不佳、生活无法自理,以及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情况,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预计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者;
3、倘若其羁押期限已经届满但案件并未得到有效处理,仍需继续采取取保候审之必要。
若采用保证金形式进行取保候审,则在取保期间需按规定缴纳相应数额的保证金。
反之,若选择以提供保证人为担保方式,则无需支付保证金。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三、刑事拘留后没收财产怎么办
刑事拘留与剥夺财产属于两种截然不同的法律术语及制裁手段。刑事拘留系一项刑事领域中的约束性措施,而剥夺财产则为国家制裁体系中的一种常规惩罚方式。在此类刑事事件中,倘若被判剥夺财产,由执法机关将当然地针对被告人享有的并未为犯罪行为所用之合法财产实施剥夺。在财产被剥夺之后,若当事人认为判决结果存在错误或者存在任何非法之处,应当立即聘请律师,在法定的上诉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若上诉期限已经过去,仍可以通过申诉等法律途径寻求司法救济。然而,在此过程中需要提供充足的证据以及具有合法依据的申诉请求作为支撑。
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涉嫌违法的现行罪犯或重大嫌疑者进行拘留。公安机关针对严重罪行、在筹备或实施犯罪阶段、被指控、有犯罪证据、试图逃避或销毁证据者可行使拘留权。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对类似情形的犯罪嫌疑人也有拘留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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