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不赔钱会扣财产么

最新修订 | 202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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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如果被告人故意伤害他人,被害人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赔偿,被告人却拒绝赔偿,法院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强制措施,比如扣押、冻结、划拨被告人的财产等,以此来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在故意伤害的案件中,如果被告人被判承担民事责任却不履行,法院会根据法律法规和被害人的申请,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故意伤害罪不赔钱会扣财产么

一、故意伤害罪不赔钱会扣财产么

倘若因故意伤害行为导致被害人提起关联民事诉讼并请求赔偿,而被告明确表示拒绝对该损失作出赔偿,那么在此种情形下,法院有权实施强制执行手段,包括但不仅限于对被告人的财产进行扣押、冻结及划拨等。在涉及故意伤害的案件中,若判定被告人须为其所犯罪行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但被告却以种种理由拒绝履行此项赔偿义务时,法院将依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被害人的申请,依法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若被告人故意伤害他人,被害人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而被告人拒绝赔偿,法院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如扣押、冻结、划拨其财产等,以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在故意伤害案件中,若被告人被判承担民事责任却拒不履行,法院将根据法律法规及被害人申请,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二、故意伤害罪会判刑多久

关于故意伤害罪量刑的相关规定如下所述:

首先,对于此类型罪行,其基准处罚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其次,若实施故意伤害行为导致受害者遭受严重损伤的,应处以3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最后,如被告人由于其犯罪行为直接导致了受害者的死亡,或者是以极端残酷的方式使他人遭受严重身体残疾的,那么最高会面临有期徒刑10年以上,甚至是无期徒刑乃至死刑的严厉制裁。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三、故意伤害罪有残疾赔偿金吗

一般而言,在故意伤害罪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事件中,对受害人的残疾赔偿金往往不会予以支持。这是由于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当受害者因犯罪行为而遭受了物质损失时,他们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然而,若经由追缴或责令退赔后仍然无法填补损失,那么受害者可以向法院的民事审判庭提出单独的民事诉讼。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物质损失的范围并不包含残疾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若双方能够达成和解协议,加害方出于自愿愿意支付残疾赔偿金以换取受害者的谅解,那么这便属于双方自行协商的范畴。总的来说,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故意伤害罪的残疾赔偿金通常较难得到法律的支持。

若被告人故意伤害他人,被害人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而被告人拒绝赔偿,法院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如扣押、冻结、划拨其财产等,以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在故意伤害案件中,若被告人被判承担民事责任却拒不履行,法院将根据法律法规及被害人申请,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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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损害损害赔偿的条件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财产损害赔偿构成要件有哪些 1、事故须发生建筑施工过程中。一项工程的建设一般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等一系列过程。作为整个建筑活动的一部分,施工过程主要包括建造和安装两方面内容。建造是指对各类房屋建筑工程进行营造的行为。安装主要是指与工程有关的线路、管道、设备的装配及较大规模的装修装饰活动。人身伤亡只有发生在建造和安装两个工作环节的进行过程中,才构成建筑施工事故赔偿责任。如果不是在施工建设过程中,如工程竣工验收后倒塌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害,不属建筑施工事故的范围。 2、事故须发生在建筑施工工作区域。这里的工作区域应作广义的理解,即因建造、安装等施工活动需要而必然到达的区域,包括施工现场、搬运建筑材料途中、拆装运输机械设备途中等。 3、事故受害人须为建筑工程的施工作业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包括建筑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职工、雇员、帮工、学徒工等,其根本特征是成为该企业或组织的成员并为工程建造、安装提供个人劳务。 4、事故受害人须有损害事实。确定民事赔偿责任应遵循无损害、无赔偿的原则,即以损害事实的存在为基础。 建筑施工事故赔偿责任也必须以受害人有损害为必要条件。如果只是出现意外事件、作业人员过失行为或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没有发生人身、财产上的损害,则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只能从管理上严格措施,或对责任人员进行教育或纪律处分。 5、作业人员的致害行为及有关物件与受害人的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需要明确地是,只有作业人员的行为是为工作需要和必须的,才构成施工事故。 如果是作业人员因施工以外的原因,如职工殴斗造成人身伤害,不属建筑施工事故,应按一般人身伤害赔偿纠纷处理。引起损害发生的有关物件主要指工程倒塌、机械设备毁坏、安全设施失当以及其他意外情况。
财产损害损害赔偿包括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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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扣押多久判刑
刑诉法208条规定,法院审判公诉案件,一般2个月内判,最迟不超3个月,死刑、附带民事诉讼等特殊案件可经上级批准延长,特殊情况再延需最高院批准。变更管辖权案件自变更后法院收案起算,检察院补充侦查后法院也重新算时限。故意伤害罪属公诉,审判时限一般不超3个月,特殊情况可依法延长,具体扣押时间依案件和审理进展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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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什么是财产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范围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其它物资查勘定损 (1)市政和道路交通设施在定损中按损坏物的制作费用及当地市政、路政、交管部门的赔偿标准核定。 (2)房屋建筑:了解房屋结构、材料、损失状况,然后确定维修方案,最后请当地建筑施工单位或公估公司对损坏部分及维修方案进行预算,确定最低修复费用。 (3)农田庄稼:在青苗期按青苗费用加上一定的补贴即可,成熟期的庄稼可按当地同类农作物平均产量测算定损。 (4)家畜、牲畜:牲畜受伤以治疗为主,受伤后失去使用价值或死亡的,凭畜牧部门证明或协商折价赔偿。 (5)车上货物及其它货品:应根据不同的物品分别定损,对一些精密仪器、家电、高档物品等应核实具体的数量、规格、生产厂,可向市场或生产厂了解物品价格。另外对于车上货物还应取得运单、装箱单、发票,核对装载货物情况、防止虚报损失。 二、财产损害赔偿方式 1、财产损失 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 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 3、修复 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4、折价赔偿 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5、实物赔偿 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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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有哪些,财产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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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损害赔偿有什么标准,财产损害有哪些赔偿方式
[律师回复] 财产损害是指侵权行为侵害财产权,使财产权的客体遭到破坏,其价值的贬损、减少或完全灭失,或者破坏了财产权人对财产权客体的支配关系,使财产权人的财产利益受到损失。
财产损害的法律特征是:
(1)财产损害是侵权行为侵害财产权所造成的客观后果。
(2)财产损害是财产价值量的改变,是财产价值的贬损。
财产损害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所谓直接损失,又称积极的损害,它是指当事人已有的合法利益,因可归责于加害人的原因事实发生,以致减少的利益。而间接损失又称消极的损害,它是指被损害人本可获得的预期利益,但由于可归责于加害人的原因事实发生,以致丧失的利益。根据民法原理,在侵权损害赔偿中,须赔偿的财产损失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而且包括间接损失。对于直接损失的计算,一般采用折价计算法,就是将被侵害的财产计算出实际减少的价值,按照实际减少的价值进行赔偿。对于间接损失的计算,首先计算间接损失的价值,但是不能将财产损失本身计人间接损失之中,同时,不能在计算间接损失时,再计算受害人的停产损失或误工工资。
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
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4、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5、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
6、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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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其它物资查勘定损 (1)市政和道路交通设施在定损中按损坏物的制作费用及当地市政、路政、交管部门的赔偿标准核定。 (2)房屋建筑:了解房屋结构、材料、损失状况,然后确定维修方案,最后请当地建筑施工单位或公估公司对损坏部分及维修方案进行预算,确定最低修复费用。 (3)农田庄稼:在青苗期按青苗费用加上一定的补贴即可,成熟期的庄稼可按当地同类农作物平均产量测算定损。 (4)家畜、牲畜:牲畜受伤以治疗为主,受伤后失去使用价值或死亡的,凭畜牧部门证明或协商折价赔偿。 (5)车上货物及其它货品:应根据不同的物品分别定损,对一些精密仪器、家电、高档物品等应核实具体的数量、规格、生产厂,可向市场或生产厂了解物品价格。另外对于车上货物还应取得运单、装箱单、发票,核对装载货物情况、防止虚报损失。 二、财产损害赔偿方式 1、财产损失 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 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 3、修复 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4、折价赔偿 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5、实物赔偿 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财产损害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财产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财产损害赔偿诉讼时效 财产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3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算,有无人身损害不影响财产损害赔偿的请求时效。 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诉讼的管辖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要区分不动产和动产确定管辖。不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专属管辖。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适用一般地域管辖,一般由造成动产损毁的侵权行为实施地或者被告的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管辖。 三、财产损害有哪些赔偿方式 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 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4、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5、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 6、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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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某故意毁坏财物 、故意伤害案
被告人侯某因各种原因对单位领导产生不满,先是用泼油漆手段、后用弹弓、钢珠打汽车或窗户玻璃手段,给领导的汽车及家庭造成了一些损害。检察机关指控的损失共计32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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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财产损害损害赔偿协议应当怎样写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财产损害赔偿和解协议书 甲方:(赔偿方) 乙方:(受赔偿方) 在2009年八月位于青松苑小区五号楼402室被502室水淹一事,所造成的财产损害赔偿。现经过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现达成如下赔偿协议: 一、甲方由于未尽到安全义务,而将乙方的房屋所造成的损害,进行经济赔偿,由甲方一次性赔付乙方(2000元)大写贰仟元 。 二、本次损害当中由于502室的承租人,未尽到安全义务,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赔偿的经济损失中,承担总赔偿额的(1000元)壹仟元。房主承担(1000元)壹仟元。房主与承租人共承担贰仟元正。 三、本次处理属一次性处理,在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得就本次财产损害,再次向甲方要求赔偿。 四、本协议签字履行后便生效,望双方相互遵守并履行本协议。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当事人每人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2009年10月14日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投诉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或者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有权请求赔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单独就损害赔偿提出请求,应当先由解决。对的处理不服,可以向人民提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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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损害赔偿协议书怎么写,财产损害赔偿协议书怎么写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财产损害赔偿和解协议书 甲方:(赔偿方) 乙方:(受赔偿方) 在2009年八月位于青松苑小区五号楼402室被502室水淹一事,所造成的财产损害赔偿。现经过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现达成如下赔偿协议: 一、甲方由于未尽到安全义务,而将乙方的房屋所造成的损害,进行经济赔偿,由甲方一次性赔付乙方(2000元)大写贰仟元 。 二、本次损害当中由于502室的承租人,未尽到安全义务,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赔偿的经济损失中,承担总赔偿额的(1000元)壹仟元。房主承担(1000元)壹仟元。房主与承租人共承担贰仟元正。 三、本次处理属一次性处理,在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得就本次财产损害,再次向甲方要求赔偿。 四、本协议签字履行后便生效,望双方相互遵守并履行本协议。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当事人每人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2009年10月14日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投诉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或者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有权请求赔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单独就损害赔偿提出请求,应当先由解决。对的处理不服,可以向人民提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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