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拘留多少天就会到检察院起诉

最新修订 | 202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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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具体时间的长短会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和其他因素来决定。一般来说,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时,会在3天内将案件提交给检察院审查,如果情况特殊,可以延长1至4天。对于重大嫌疑案件,可以延长至30天。检察院在收到案件后,需要在7天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对于检察院自己办理的案件,刑事拘留的时间限制为14天。
刑事案件拘留多少天就会到检察院起诉

一、刑事案件拘留多少天就会到检察院起诉

在绝大多数状况之下,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天。

然而,拘留候审至法院指控的过程并非保持不变的,这取决于犯罪情节的复杂性及其他若干因素。对于公安机关主管侦办的案件来说,通常会在拘留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级市的人民检察院递交审查批准申请。当然,在某些特殊情形下,审查批准的时限有可能被延长一天至四天不等。而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反复实施违法行为或是组成团伙共同犯罪的重大嫌疑人而言,审查批准的期限甚至可被延长至整整三十天。在此期间,地方人民检察院有责任在接收到公安机关提出批准逮捕申请后的七个工作日之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最终决定。

此外,若同属人民检察院直接管理的案件,拘留期限将被严格限制为14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拘留一般最长37天,具体时长因案情复杂度和多因素而异。公安侦办案件常3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特殊时可延1-4天,重大嫌疑案可延至30天。检察院需在收案后7日内决定是否批捕。检察院自办案件拘留限14天。

二、刑事案件拘留的程序?

关于刑事案件拘留的规范流程如下:

首先是拘留的决策过程,当公安机构有合法需要处理案件当事人时,需先确定拘留事宜,具体步骤为由相关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出具《拘留证》,再经由地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通过,完成文件签署,最后由提出申请拘留的单位进行所需执行。

而对于由人民检察院做出拘留判定的案件,则应由负责办案的工作人员提交意见、经过部门负责人审核、最终由检察长作出决策。

已做出拘留决定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将相关《拘留决定书》送至公安机关,再由后者负责执行。

待到拘留执行阶段,公安机关在执行拘留时,必须展示出相关《拘留证》,同时要求被拘留者在《拘留证》上签字、指纹。

若被拘留者抵触拘留行为,警方有权采用强制措施甚至使用警务器械。

待拘留结束后,除非处于阻碍侦查或难以联系的情况外,决定拘留的机构应当在24小时内将拘留原因及关押场所告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其所隶属的单位。

此外,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之时,也应通知当事人所在地的公安机构,以便对方能够提供必要协助。

至于拘留期限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者评估后,如需要进行逮捕,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出申请,提请人民检察院审议批准。

如有特殊情况,例如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重量级同伙的团伙类作案等,提请审议批准的时间可相应延长一天至四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的七日内,作出同意批准逮捕或不同意批准逮捕的决定。

如人民检察院不同意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在接收到通知后立即释放被拘留者,并将实际执行情况随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在此前提之下,如果仍有需要继续侦查的问题,同时当事人具备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之条件,则依法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刑事案件拘留后家属怎么申请取保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申请人的亲属可以向负责处理该案的司法机关递交取保候审申请。在撰写这份申请书时,申请人应当详细填写自身的个人资料、申请的具体事宜以及申请的理由等等。值得我们关注的是,申请取保候审必须满足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嫌疑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没有附加刑的独立刑罚;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只要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威胁;另外,如果嫌疑犯患有重大疾病,无法正常生活,或者正在怀孕或哺乳期的妇女,她们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明显增加社会风险。此外,如果嫌疑人已经等待羁押期限来临,而案件仍然悬而未决,就有必要采取取保候审。申请之后,司法机关将对申请进行仔细审核,并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的请求。

刑事拘留一般最长37天,具体时长因案情复杂度和多因素而异。公安侦办案件常3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特殊时可延1-4天,重大嫌疑案可延至30天。检察院需在收案后7日内决定是否批捕。检察院自办案件拘留限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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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察院决定拘留的程序
1、人民检察院拘留犯罪嫌疑人应首先审查拘留对象是否符合上述两种条件,是否可以用其他强制措施防止社会危害性发生。拘留犯罪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
2、人民检察院作出拘留决定后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异地执行拘留,应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配合执行。
3、对犯罪嫌疑人拘留后,人民检察院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因有碍侦查,不能在24小时内通知的,应当经检察长批准,并将原因写明附卷;无法通知的,应当向检察长报告,并将原因写明附卷。所谓有碍侦查,一般是指其犯罪同伙闻讯后,有逃跑,藏匿、毁灭或伪造证据可能的;犯罪同伙有待查证,而未采取相应措施的等。所谓无法通知,是指因客观原因,如地震、水灾造成交通中断,或拘留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的,等等原因。人民检察院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在24小时内进行讯问,发现有不应当拘留的情况,应及时报请原决定的负责人批准释放,并制作撤销强制措施决定书。对于依法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按照规定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需要逮捕的,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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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总的来说,一旦被刑事拘留,就意味着亲属已经涉嫌犯罪,接下来需要走漫长的刑事案件程序。
二、公安机关拘留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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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拘留的执行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按指印。被拘留人如果抗拒拘留,执行人员有权使用强制方法,包括使用戒具。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决定拘留的机关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3、拘留的期限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根据以上规定,一般而言,公安机关对涉嫌刑事拘留的人的拘留期限是14天,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是3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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