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告人履行了故意伤害刑事案件赔偿并获得受害方谅解之后,根据司法实践经验,法院在审理此类型的案件时,该情节确实可以成为酌情从轻判处刑罚的考虑因素之一。
然而,对于最终的量刑判决结果,还需要依赖于司法人员全面评估整个案件的所有相关事实和证据,并进行综合判定。一般而言,若该起案件的犯罪情节相对轻微,犯罪嫌疑人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等更为轻缓的刑法追究;而倘若犯罪情节较为严重,那么犯罪嫌疑人则极有可能遭受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种较为严厉的惩罚;当然,如果所涉及的犯罪行为导致他人生命丧失或通过极端极其残忍的手段导致被害人重伤,其行为性质已经达到相当恶劣的程度,那么犯罪嫌疑人便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的严厉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被告人故意伤害后赔偿获谅解,法院审理时此情节可酌情轻判。但量刑需综合案件全貌评估。轻微情节或判三年以下刑罚;严重则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若致人死亡或重伤手段极残忍,将面临十年以上至死刑的严厉惩处。
二、故意伤害罪能不能取保候审
在涉及到故意伤害罪名时,若符合相应的条件标准,便可考虑申请予以取保候审:
1.如犯罪人员本应受到管制、拘役,或部分条款规定将其独立适用附加刑之责,则适宜进行取保候审;
2.犯罪分子有可能触及到有期徒刑等相对较重的处罚,且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对其产生意料外的社会风险,此时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3.倘若涉案人士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身为待产孕妇或正哺乳期的母亲,同样可以考虑实施取保候审,只要不对社会造成不可预测的危害即可;
4.取保候审适用于:
羁押期限已届满并未完成案件办理,有必要对当事者实行取保候审以等待下一步消息与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故意伤害罪如何举证
在举证故意伤害罪时,所需提供的证据要素主要涉及以下几个层面:首先,必须具备确凿证据,以此来证实确实发生了实际的伤害行为。这些证据可能来自于现场目击证人所提供的证词或监控录像等多种渠道。其次,必须能够证明受害者受到了何种程度的伤害结果,例如通过医院出具的全面诊断说明书或专业的伤势鉴定报告,以明确受伤的具体情况。再者,还需要证明犯罪嫌疑人与伤害行为之间的直接关联性,例如犯罪嫌疑人的坦白陈述、物证(如作案工具)等相关证据。此外,如果能够提供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以及事前的准备工作等方面的证据,无疑将对指控起到进一步强化的作用。值得强调的是,所有的证据都应该具备合法性、关联性以及客观性的特质,并且要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这样才能够为指控故意伤害罪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同时,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程序,以确保所获取的证据具有充分的法律效力。
被告人故意伤害后赔偿获谅解,法院审理时此情节可酌情轻判。但量刑需综合案件全貌评估。轻微情节或判三年以下刑罚;严重则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若致人死亡或重伤手段极残忍,将面临十年以上至死刑的严厉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