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追诉期限过了怎么办理执行手续

最新修订 | 2024-09-20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在刑事案件中,如果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期限,司法机关通常不会再进行追诉。追诉时效是指刑法规定的刑罚有效期限,一旦期满,犯罪就超出了法律追究的范围。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需要继续追究责任,必须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审批。
刑事案件追诉期限过了怎么办理执行手续

一、刑事案件追诉期限过了怎么办理执行手续

刑事案件中,经过法定追诉期限之后,一般的司法机关将不再予以追诉。所谓的追诉时效,乃是依据刑法之规定来判定犯罪人应受刑事处罚的有效时段。若此一期限已然期满,就意味着犯罪者的违法行为已经超出了国家法律所设定的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范围。

然而,在个别特殊情形下,倘若执法主体认为有必要继续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话,则需报请至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专属审批决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刑事案件中,超法定追诉期后,司法机关一般不再追诉。追诉时效为刑法规刑罚有效时段,期满则犯罪超法律追究范围。但特殊情况下,如需续追责任,须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批。

二、刑事案件追诉期是什么

(一)对于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犯罪行为,其追诉时效应为五年。

(二)若该犯罪行为的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但低于十年的有期徒刑,那么它的追诉时效应该是十年。

(三)对于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者,他们的追诉时效将延长至十五年。

(四)最后,当涉及到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死刑的犯罪行为时,它们的追诉时效将为二十年。

但是,如果在二十年后,司法机关仍然决定对这些犯罪行为进行追诉,他们需要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对于那些在案件受理之后却采取积极手段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人来说,他们并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

此外,受害人在追诉时效期间提出控告,只要相关机关应当立案而没有立案,也不会遭受追诉时效的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追诉时效自犯罪之日开始计算;

然而,如若犯罪行为存在连续或者继续的状态,则追诉时效将会自该犯罪行为终了之日开始计算。

最重要的是,如果有人在追诉时效内再次实施犯罪的话,那么之前所犯之罪的追诉时效将会自新罪的实施之日重新开始计算。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刑法》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刑法》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三、刑事案件追诉时效期限是多久

在涉及刑事犯罪的司法程序中,追诉时效期限的长短是依据各类犯罪的法定最高罪行来确定的。换句话说,对于一般的犯罪行为而言,其所处的追诉时效期限如下所述:若某一犯罪所认定的法定最高刑期不足以判处五年有期徒刑,那么该犯罪将经过五年才能进入司法程序进行追究;倘若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但不满十年的有期徒刑,那么此种情况下的犯罪需等待十年方可进入司法程序;如果某一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为十年或更长时间的有期徒刑,则未经长达十五年的时间,该犯罪无法被提起诉讼;最后,当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时,此类犯罪的追诉时效期限将长达二十年之久。然而,如果在二十年后仍认为有必要对某一犯罪进行追诉,那么必须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方能启动相关司法程序。

刑事案件中,超法定追诉期后,司法机关一般不再追诉。追诉时效为刑法规定刑罚有效时段,期满则犯罪超法律追究范围。但特殊情况下,如需续追责任,须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批。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2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总结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2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刑事案件追诉期限过了怎么办理执行手续
一键咨询
  •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8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4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74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2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3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10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1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42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51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15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23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5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23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4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2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镇江177****6777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78****4742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56****736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追诉期过了怎么办理手续
追诉期超过了,就不再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了。但是,追诉期届满后,不需要什么特定手续。这么做主要是为了鼓励权益方及时维权,同时维护社会关系的和谐和法律秩序。通过设置追诉期,能保证法律的时效性,促进公平正义的实现。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刑事案件追诉期限过了怎么办理手续流程
刑事案件中,若追诉时效届满,一般就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了。不过,具体咋处理,得看情况和司法标准。要是司法机关发现时效过了,可能会不立案、撤销案件或不起诉。要是审判中时效也过期了,那就终止程序或判无罪。但是,法定的时效延长或中断情况,还是可能会被追诉的。所以,具体咋回事,还得看具体情况。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有限公司法人可以追加被执行人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公司法人是民事责任承担的主体,法人所欠债务当由法人承担偿还责任,如果通过了诉讼程序在执行时必须执行法人资产。“法人”是“法人代表”,法人代表与法人是不同的概念,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非合伙人或股东(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也不能执行)是不能执行法人代表个人财产的。 2、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转移公司资金到个人账户构成抽逃注册资金,或者有充分证据证明法定代表人个人账户的钱就是有限公司的钱,人民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其法定代表人为被执行人,从而对其个人账户采取冻结措施。 1、《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执行措施包括以下几种: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储蓄存款;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稿费等;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搜查;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执行文书中所指定的财物或者票证;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通知有关单位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强制被执行人完成法律文书中指定的行为;对迟延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强制其支付迟延履行金或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明确人民可以对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禁止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出行,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住宿,不得购买房屋,不得旅游、度假等多达九种类型的高消费行为。同时规定,被执行人是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费后,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规定的高消费行为。在民事活动中,作为被执行人的有限公司和其法定代表人是的民事主体,有限公司以其财产范围为限,对外承担民事责任,有限公司的债务不能由其法定代表人个人承担,在法定代表人不是被执行人的情况下,人民无权查封其个人账户。
有限公司的法人是否可以追加被执行人?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公司法人是民事责任承担的主体,法人所欠债务当由法人承担偿还责任,如果通过了诉讼程序在执行时必须执行法人资产。“法人”是“法人代表”,法人代表与法人是不同的概念,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非合伙人或股东(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也不能执行)是不能执行法人代表个人财产的。 2、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转移公司资金到个人账户构成抽逃注册资金,或者有充分证据证明法定代表人个人账户的钱就是有限公司的钱,人民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其法定代表人为被执行人,从而对其个人账户采取冻结措施。 1、《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执行措施包括以下几种: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储蓄存款;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稿费等;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搜查;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执行文书中所指定的财物或者票证;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通知有关单位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强制被执行人完成法律文书中指定的行为;对迟延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强制其支付迟延履行金或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明确人民可以对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禁止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出行,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住宿,不得购买房屋,不得旅游、度假等多达九种类型的高消费行为。同时规定,被执行人是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费后,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规定的高消费行为。在民事活动中,作为被执行人的有限公司和其法定代表人是的民事主体,有限公司以其财产范围为限,对外承担民事责任,有限公司的债务不能由其法定代表人个人承担,在法定代表人不是被执行人的情况下,人民无权查封其个人账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2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已过追诉时效的刑事案件怎么办理执行手续
超过追诉时效的刑事案件,我国一般不会再追究刑事责任。追诉时效是指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最长期限。根据《刑法》规定,期限分为四档:五年以下刑期五年,五年至十年十年,十年以上刑期十五年,无期徒刑或死刑二十年。如果超过追诉时效需要最高检批准才可以追诉。否则,司法机关应该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能否追加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
[律师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这种例外情形需要债权人通过诉讼方式主张,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76条规定,无能力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公司法》第64条也规定了例外情形经调查发现达旺公司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于股东自己财产的,杨。是唯一的股东。我公司认为该公司属于杨。一人所有,如果达旺公司确无财产可供执行,以公司的全部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如果达旺公司没有足够财产,其性质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当然,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我公司可以申请追加杨。为被执行人从而执行杨。个人的财产。我公司的看确吗,也不能直接执行股东杨。个人的财产。私营独资企业则无法人资格答,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该规定的前提是被执行人是无法人资格的私营独自企业,被执行人为无法人资格的私营独资企业,人民可以裁定执行该独资企业业主的其他财产,对外不承担的法律责任,具有的法人资格。也就是说
能否追加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
[律师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这种例外情形需要债权人通过诉讼方式主张,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76条规定,无能力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公司法》第64条也规定了例外情形经调查发现达旺公司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于股东自己财产的,杨。是唯一的股东。我公司认为该公司属于杨。一人所有,如果达旺公司确无财产可供执行,以公司的全部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如果达旺公司没有足够财产,其性质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当然,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我公司可以申请追加杨。为被执行人从而执行杨。个人的财产。我公司的看确吗,也不能直接执行股东杨。个人的财产。私营独资企业则无法人资格答,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该规定的前提是被执行人是无法人资格的私营独自企业,被执行人为无法人资格的私营独资企业,人民可以裁定执行该独资企业业主的其他财产,对外不承担的法律责任,具有的法人资格。也就是说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被执行人的股东能否被追加
[律师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这种例外情形需要债权人通过诉讼方式主张,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76条规定,无能力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公司法》第64条也规定了例外情形经调查发现达旺公司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于股东自己财产的,杨。是唯一的股东。我公司认为该公司属于杨。一人所有,如果达旺公司确无财产可供执行,以公司的全部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如果达旺公司没有足够财产,其性质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当然,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我公司可以申请追加杨。为被执行人从而执行杨。个人的财产。我公司的看确吗,也不能直接执行股东杨。个人的财产。私营独资企业则无法人资格答,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该规定的前提是被执行人是无法人资格的私营独自企业,被执行人为无法人资格的私营独资企业,人民可以裁定执行该独资企业业主的其他财产,对外不承担的法律责任,具有的法人资格。也就是说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过了追诉期怎么办离婚手续
如果已经超过了追诉期限,那么离婚手续通常和追诉并没有直接联系。一般来说,办理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就是夫妻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债务承担等问题达成一致后,签署离婚协议,然后前往婚姻登记机构进行申请。而诉讼离婚则是指双方意见不合,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注意的是,追诉期限通常是针对刑事案件的,而离婚属于民事领域。
10w+浏览
婚姻家庭
追诉时效的规定是否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刑法第88条规定了不受追诉时效限制情形,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刑法制定上述两种追诉时效例外的情形,主要意义在于: 1、不使有罪的人逃脱刑罚的处罚。人民检察院、人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是现行的刑事案件、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犯罪分子在国家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应主动投案、交待犯罪事实、配合司法机关侦破案件,争取宽大处理,如果在这时犯罪分子为逃避刑罚的打击而逃跑、藏匿,是公然的对抗和挑衅,应从严惩处,所以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 2、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刑法的任务之一就是家、集体、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犯罪人侵害了国家、集体、公民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只要在规定的追诉期以内提出控告,该犯罪人也不受刑法追诉时效的限制,被害人可以在追诉时效期内的任何适当的时候向国家司法机关提起控告,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2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追诉期过了怎么办离婚手续
离婚有协议和诉讼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要对抚养权、财产和债务处理等达成一致,然后亲自去申请离婚登记。如果30天内有一方反悔,就可以撤回申请;要是没有反悔,30天后还需要再确认一次。诉讼离婚则是由法院来调解,要是感情真的破裂了,法院就会批准离婚。
10w+浏览
婚姻家庭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否能被追加为被执行人
[律师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这种例外情形需要债权人通过诉讼方式主张,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76条规定,无能力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公司法》第64条也规定了例外情形经调查发现达旺公司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于股东自己财产的,杨。是唯一的股东。我公司认为该公司属于杨。一人所有,如果达旺公司确无财产可供执行,以公司的全部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如果达旺公司没有足够财产,其性质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当然,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我公司可以申请追加杨。为被执行人从而执行杨。个人的财产。我公司的看确吗,也不能直接执行股东杨。个人的财产。私营独资企业则无法人资格答,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该规定的前提是被执行人是无法人资格的私营独自企业,被执行人为无法人资格的私营独资企业,人民可以裁定执行该独资企业业主的其他财产,对外不承担的法律责任,具有的法人资格。也就是说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32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不可以被追加为执行人?
[律师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这种例外情形需要债权人通过诉讼方式主张,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76条规定,无能力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公司法》第64条也规定了例外情形经调查发现达旺公司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于股东自己财产的,杨。是唯一的股东。我公司认为该公司属于杨。一人所有,如果达旺公司确无财产可供执行,以公司的全部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如果达旺公司没有足够财产,其性质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当然,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我公司可以申请追加杨。为被执行人从而执行杨。个人的财产。我公司的看确吗,也不能直接执行股东杨。个人的财产。私营独资企业则无法人资格答,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该规定的前提是被执行人是无法人资格的私营独自企业,被执行人为无法人资格的私营独资企业,人民可以裁定执行该独资企业业主的其他财产,对外不承担的法律责任,具有的法人资格。也就是说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诉讼 > 刑事案件追诉期限过了怎么办理执行手续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