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后是不是就不用进去坐牢了
取保候审的决定并不能完全排除被判监禁的可能性。实际上,这仅代表了在刑事程序中的一项强制性规定,旨在确保整个刑事司法过程得以有序进行,而并非对相关案件的最终裁决提供确定性的判断依据。在取保候审的这段时间里,国家司法权力机构仍将持续对涉案事项展开深入调查、审查及裁决工作。倘若审判结束后,司法机关判定被告者确实存在违法行为且应当受到实刑惩处,那么,被告者仍然有可能必须前往监狱中履行相应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不排除监禁可能,它是刑事程序中的强制规定,保障司法有序进行,非案件最终裁决。在此期间,司法机构继续调查、审查。若审判认定被告违法并需实刑,被告仍需服刑。
二、取保候审后被批捕还可以取保吗
在我国刑事法律规定中,被依法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某些情况下享有取保候审的权利和机会。
但能否实现这一点,则需考虑并满足相关条件:
首先,其所涉及罪行也许属于可以处以管制、拘役或单处罚金等轻判选项;
其次,其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重罪责罚,然而通过执行取保候审制度将不会对公众造成额外风险和威胁;
第三,如果犯罪嫌疑人存在严重疾病或生活无法自理等状况,或是孕妇或正在哺育自己婴儿的妇女,亦可在执行取保候审后避免对社会产生潜在危害;
最后,若案件审理期间犯罪嫌疑人身陷囹圄已达法定期限,而该案尚未得到妥善解决,也有必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后又犯了怎么办
若在被取保候审期间再度实施新的违法行为,且情节严重者,将面临更为严厉的法律制裁。首先,原先所采取的取保候审措施将会被依法撤销,被告人需被送往监狱执行拘留。针对被告人新犯下的罪状,办案机构会将其与先前已被取保候审的事件合并审理。在此种情形之下,司法机关将会对整个事件的全貌及其证据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查。若被告人新犯的罪行较为恶劣,那么最终的刑事处罚有可能会相应地加重。此外,被告人先前缴纳的取保候审保证金亦将被依法予以没收。值得强调的是,具体的处理结果将综合考量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及被告人的认罪悔过态度等诸多因素。因此,我们强烈建议被告人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工作,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以期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机会。
取保候审不排除监禁可能,它是刑事程序中的强制规定,保障司法有序进行,非案件最终裁决。在此期间,司法机构继续调查、审查。若审判认定被告违法并需实刑,被告仍需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