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还会不会进去坐牢
取保候审这一措施并不等同于豁免刑责。
它仅仅是一种刑事法律制度所设定的强制手段,其目的在于确保被告人能够在审判之前保持一定程度上的自由活动权,而非完全限制他们在押,直至案件彻底完结。
如果经由法院详细审理后,发现被告人的确存在明确的犯罪行为及充足的证据予以证实,依法应处以相应的刑罚,那么被告人仍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即入狱服刑。
然而,若被告人的罪行较轻,或者符合法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形,那么他/她就有可能获得缓刑或者免除刑事处罚的宽大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是多久的期限
对于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犯罪嫌疑人或刑事被告而言,有被授予取保候审权利的可能性:
在法律框架下,有可能被判处纯判分离、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惩罚;
换言之,所判定的刑罚较低程度的文人墨客。
若其服刑后不会引发严重社会危害性,即可采取取保候审等执法举措。
此外,若是身患重症疾病、日常生活难以自主照料、妊娠期以及哺乳期的女性罪犯,同样在执行取保候审后也不会造成太大的社会隐患。
若羁押期限已经截止,案件仍然未获解决,为确保其安全与权益需采取取保候审。
而负责具体实施这一维权程序的是公安机关。
在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基础上,提交申请经由审核及审批阶段,一般约花费一周时间即可完成。
待获得批复后,行政机关会在二十四小时内开始执行相关取保事宜。
同时,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罪犯采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措施的时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取保候审的法定期限内,嫌疑人均可按照规定会晤其指派的辩护律师。在此期间,律师有责任会见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给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通常需要在相应的看守所或拘留场所内进行。这已经被公认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权利之一。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司法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并未对犯罪嫌疑人与律师之间的正常交流和沟通造成任何限制。在此期间,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全方位的法律咨询、代理申诉以及控告等法律服务,协助他们深入理解事件的进展情况以及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从而有效地维护和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然而,在整个会见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取保候审不等于免刑责,是审前的强制措施,非完全限制在押。法院审理后,若被告人有罪且证据足应判刑,仍需服刑。若罪行轻或符合法定从轻减轻情形,可能获缓刑或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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