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和缓刑两个概念之间并无必然的因果关系。取保候审是一种在刑事案件中,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为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潜逃、妨碍侦查、起诉或审判而依法责令其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并在一定时间内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而缓刑则是指对于被法院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他们同时具备犯罪情节轻微、有真诚悔过之意、不再具有再次犯罪的可能性以及宣告缓刑不会对其所在社区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等诸多条件,那么法院就可以依法宣告对其缓期执行原判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取保候审与缓刑无必然联系。前者是刑事案件中对嫌疑人或被告的强制措施,需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而缓刑适用于被判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若符合悔罪、无再犯风险等条件,法院可宣告缓期执行刑罚。两者分别针对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阶段,依据不同法律规定,各自独立运作。
二、取保候审开庭能不能回家
处于取保候审阶段在法院开庭时能否回家,需要依据特定情形进行评估和明确。
取保候审作为与刑事拘留以及逮捕同样重要的一种刑事诉讼程序上的强制性手段,其主要目的在于通过设定一定条件让被告人在外面等候法庭的审判,这并非意味着该案已经圆满结束或者当事人的犯罪嫌疑已经被排除。
因此,对被告是否应当受到刑事处罚,以及如果涉及到刑事处罚又应如何做出判决等问题,均需由司法机关在经过深入调查研究以及严谨的审判之后才能作出最终的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三、取保候审开完庭会怎么判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诉讼程序手段,其执行与否及其对审判结果产生的影响受到诸多复杂变量的制约和改变。在通常情况下,法庭需要对所提交的案件材料、相关证据的可靠性以及被告对于犯罪行为的承认程度等多方面信息进行深入评估与权衡。一般而言,如果证据链条完整且确凿无疑,那么被告很可能会被判定为有罪。然而,实际判决结果还会受到其他诸多因素的影响,如被告是否存在自首情节、是否有立功表现、是否属于初次犯罪等等。一旦被告被判定为有罪,其可能面临的判决结果将涵盖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主要刑罚,同时也可能涉及到罚金、剥夺政治权利等附加刑罚。值得强调的是,每一起案件的具体判决结果都应依据其独特的事实情况进行判断,因此无法给出一个统一的结论。
取保候审与缓刑无必然联系。前者是刑事案件中对嫌疑人或被告的强制措施,需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而缓刑适用于被判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若符合悔罪、无再犯风险等条件,法院可宣告缓期执行刑罚。两者分别针对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阶段,依据不同法律规定,各自独立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