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开始结束时间算刑期吗
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将其计入刑期。取保候审乃是一项刑事强制手段,并非刑罚执行方式之一。被取保候审的罪犯或被告人在未经执行机关批准前,不得擅自离开居住所在地所属市、县级行政区域;若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有所变更,应于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关进行报告;在接到传唤时,需立即前往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若判决执行之前已先行羁押,则羁押一日可折抵刑期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在取保候审期间,不计入刑期,因其属于刑事强制措施,非刑罚执行。被取保者未经批准不得离居住地市县,变更住址等工作信息需24小时内报告,且应即时响应传唤。根据《刑法》,刑期从判决执行起算,先前羁押可抵刑期。
二、取保候审的意思是什么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侦查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要求特定涉嫌罪行轻微且不需拘留逮捕,但必须限制其人身自由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并且需要被告人签署保证书,以确保其不会逃跑或者妨碍刑事侦查工作的开展,同时能够随时受到传唤并接受讯问的一种法律强制手段的正式表述。
在案件情形允许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将会依照法律规定,在收到由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书之后,负责执行相应的取保候审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需要家属签字吗现在怎么办手续
取保候审程序中所涉及到的家属签字问题,实际上取决于事例的具体细节。依照法律法规,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其在法律上享有权利和权益的法定代理人、近亲或辩护人均可依法行使取保候审的申请权。在实际操作中,办理取保候审的流程通常包含以下几个步骤:首先,申请人需按照表格要求,向负责处理此案的司法部门递交书面申请材料,同时提交一定额度的保证金或提供具备特定条件的保证人作为担保。随即,司法部门将依据事例的具体情况来核定保证金数额。对于保证人,也必须经过严格筛选,确保他与本案没有任何利益关联,同时具有足够的财务实力来履行相关保证责任。紧接着,司法部门会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全面的评审和审查,若符合所有法律规定,便会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并通知当事人。此后,当事人需遵循相应的法律法规,例如未经司法机构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居住地所在的市区、县级行政区域等等。
在取保候审期间,不计入刑期,因其属于刑事强制措施,非刑罚执行。被取保者未经批准不得离居住地市县,变更住址等工作信息需24小时内报告,且应即时响应传唤。根据《刑法》,刑期从判决执行起算,先前羁押可抵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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