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法院找吗
取保候审并不必然由法院所作出决定。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里,具有权利制定取保候审决定的司法机关各异。在侦查阶段中,主要由公安部门做出相关决定;而在审查起诉这一环节,检察院则享有此项权力。同样地,对于已进入审判程序的被告人,法院亦拥有对此人执行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裁量权。法院在确定是否通过取保候审这一行为来保护被告人权利时,往往会全面衡量案件的性质、情节、被告人可能构成的社会危害性以及其应承受的刑罚等诸多方面的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的决定并非仅由法院作出,侦查阶段由公安机关负责,审查起诉阶段由检察院决定,审判阶段则由法院行使。是否实施取保候审,会综合案件性质、情节、被告人的社会危害性和刑罚预期等因素进行考量。
二、取保候审的原因有什么
对于被申请人(指要求采取取保候审之自然人或单位)申请获取人身自由权,法院考虑以下方面作为批准与否的依据:
首先,犯罪嫌疑人体质虚弱,身患严重疾病或怀有身孕,甚至正在为婴儿哺乳;
其次,在罪犯已经逮捕并羁押后,超过了法定的时间限制,而案件仍然未能得到妥善处理;
再者,若涉案的罪行轻微,可能会被处以管制、拘役或罚金,无需判处有期徒刑;
最后,如果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重罪,但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对其自身和社会带来任何实质性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一般谁去办
在办理取保候审事宜方面,被指控犯罪之人、被告人以及其法定代理人、直系亲属或辩护律师均拥有申请权。一般而言,此项申请往往由被指控犯罪之人、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向负责事件处理的机关提出。具体而言,倘若事件尚处于侦查阶段,则应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若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则应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而在审判阶段,则应向法院提出申请。在提出申请之时,申请人需提交一份详细的取保候审申请书,同时详细阐述申请取保候审的原因。在收到申请之后,负责事件处理的机关将在规定期限内对申请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如若申请符合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该机关将会要求被指控犯罪之人、被告人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
取保候审的决定并非仅由法院作出,侦查阶段由公安机关负责,审查起诉阶段由检察院决定,审判阶段则由法院行使。是否实施取保候审,会综合案件性质、情节、被告人的社会危害性和刑罚预期等因素进行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