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小三能得到赔偿

最新修订 | 2024-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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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我国法律中,第三者通常难以获得赔偿,因为第三者与已婚人士的关系是违反公共道德和婚姻价值观的。但在极少数情况下,如果第三者不知情且权益受到严重侵犯,可能会在有限范围内获得赔偿,但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进行评估。
什么情况下小三能得到赔偿

一、什么情况下小三能得到赔偿

在我国当前的法律体系中,通常情况下第三者难以获得赔偿。这是因为,他们与已婚人士之间的不正当关系,往往被社会大众所谴责,视作违反公共道德准则以及婚姻家庭的传统价值观。婚姻关系作为一种受到法律保护的制度,夫妻双方都负有相互忠诚、尊重的责任。而第三者的出现,往往会破坏这种稳定的婚姻关系,给合法的婚姻带来伤害。然而,在某些特定的情形下,例如第三者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已婚人士建立了感情联系,并且其自身的合法权益遭受了严重侵犯,那么在极少数的情况下,他们或许能够在非常有限的范围内获得一定程度的补偿。但是,这样的情况极为罕见,而且还需要结合多种具体的因素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在我国法律中,第三者通常难以获得赔偿,因其与已婚人士的关系违反公共道德和婚姻价值观。但在极少数情况下,如第三者不知情且权益受严重侵犯,或许能在有限范围内获补偿,但需综合多种因素评估。

二、什么情况下适用缓刑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要求,若被判定为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者能够满足同时存在如下条件,则可得到缓刑判决:

首先,其犯罪行为应属于情节轻微境况,其次,必须流露出真诚悔过之意,再次,必须确保缺乏再犯类似罪行的潜在风险,最后,不得判定缓刑将会给所住社区带来极其严重的负面影响。

针对未满十八岁的年轻人、处于孕期的女性以及年华已至75岁的长者,由于他们具备特殊身份与社会责任,故控方必须给予特别关注并在可能情形下给予缓刑判决。

此外,缓刑期间的犯罪者,虽已得到从宽处理,但所判之附加刑仍然需严格执行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告敲诈

敲诈勒索乃严重犯罪之一,其犯罪性质主要表现在行为人基于非法占有的意图,通过对受害者施加威胁或者恐吓的手段,强行索取公私财产。在实践中,可依法追究敲诈勒索罪的情形主要有如下三类:首先,行为人必须采取暴力或其他形式的胁迫;其次,行为人必须利用这种胁迫来逼迫受害者交付财物;最后,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具备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为了成功地追究敲诈勒索罪,证据的收集和运用至关重要,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书证物证以及证人证言等。若您怀疑自身遭受了敲诈勒索,我们强烈建议您立即寻求法律援助,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法律问题错综复杂,具体情况仍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与判断。

在我国法律中,第三者通常难以获得赔偿,因其与已婚人士的关系违反公共道德和婚姻价值观。但在极少数情况下,如第三者不知情且权益受严重侵犯,或许能在有限范围内获补偿,但需综合多种因素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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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什么情况能获得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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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协商解决
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
2、不满两周岁的孩子
考虑到小孩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
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
3、两周岁以上的孩子
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双方都争子女抚养权的,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
子女随父母中其中一方时间较长,对这一方较有感情,则孩子应随这一方生活;子女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中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或与之感情较深,也可以作为决定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的理由。在调节或判决的时候会考虑到这个因素,如果子女与祖父母关系较密切,那么一般判决随父方生活,相反,则随母方生活。当然这是在双方其他条件均等的情况下。
如果某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吸毒、偷窃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那么子女自然不适于与之一起生活。
另外还要考虑父母双方哪方更需要孩子。例如,其中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已经丧失生育能力等。
4、十周岁以上的孩子
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
对于成年子女随哪方生活的问题,则会更多的考虑子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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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规定不得留置的,按照其规定。
如果法律基于某种原因明确规定某些情形下不得留置或者某些财产不得留置,则须按照该法律规定,不得成立留置权。
2、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依照其约定。
对于当事人已经明确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都不能成立留置权。留置权属于法定担保物权,法律之所以允许当事人通过约定加以排除,主要是由于留置权的目的是基于公平原则,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担保债权的实现,并未涉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第三人的利益,如果债权人基于意思自治而自愿放弃这一权利,法律也是允许和认可的。
二、什么情况可以行使留置权
1、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
债权人对已经占有的动产,并不能当然成立留置权,留置权的成立必须以已届清偿期而债务人未全部履行为条件。债务人在债权未到期的情况下仍处于自觉履行的状态中,这时留置权还不能成立。只有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才可以将合法占有的债务人动产留置。
2、债权人已经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其意思主要包括:一是债权人已经合法占有的是债务人的动产,而不是不动产,占有不动产不构成留置;二是债权人必须占有动产。不占有动产不得享有留置权;三是债权人占有必须是合法。其合法占有可以基于承揽、运输、保管等合同的约定而取得的对动产的占有。如果不是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不得留置。
3、债权人占有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除了企业之间留置的以外,留置财产必须与债权的发生处于同一法律关系中。比如,保管合同中寄存人不按期交付保管费保管人可以留置保管物,此时留置权成立。如果保管人对寄存人留置的是债务人的其他财产,则该留置权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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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这与之前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曾规定,只要是有违法行为,造成负伤、致残、死亡的均不得认定为工伤。2000年12月14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还就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无证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是否认定工伤的请示》做了以下答复:“无证驾驶车辆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是违法行为。依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第九条关于违法或犯罪行为造成负伤、致残、死亡不应认定为工伤的规定,对于因无证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负伤、致残、死亡的,不应认定为工伤。”上述这一复函虽然并未明文废止,但因《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已经被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明文废止,而使得这一复函,在司法实践中实际上并无任何意义。ttt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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