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流程向哪里申请
在刑事案件中,取保候审申请一般应向特定的办案机构提出,这些机构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进行侦查工作过程中,应当向公安机关提交相应的书面申请;案件审查起诉环节中则应递交给人民检察院;到了审判阶段,申请人便需向人民法院递交书面的取保候审申请书。
值得注意的是,在提出申请的同时,申请人还需详细阐述申请取保候审的具体原因,例如犯罪嫌疑人是否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正处于哺乳期的妇女,亦或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刑事案件处理中,申请取保候审通常需向办案机构提出,涉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侦查阶段,向公安机关递交申请;审查起诉时,提交给人民检察院;审判阶段,则应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时,需说明具体原因,如嫌疑人患病、无法自理生活,或是孕妇、哺乳期妇女,以及可能面临管制、拘役或附加刑等情况。
二、取保候审会突然抓人吗
关于取保候审过程中的突发情况:
被认定有罪而申请取保候审的当事人,需接受执行机关的监管,即在未经批准的前提下不得擅自离所居住的市、县。
同时,如果其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产生了变更,必须于二十四小时内主动向执行机关汇报。
在传唤之时,务必全力配合,准时赴约;
不得以任何不当手段干扰证人作证,也不得销毁、篡改相关证据或进行串谋供述等违法行为。
关于取保候审实施的特定条件:
1.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自适用附加刑的被告人;
2.预计有可能被判有期徒刑以上有期徒期,但是取保候审不会引起社会安全风险;
3.符合法律规定应当逮捕,但由于患有严重病患或正处于妊娠、哺乳期的妇女,不宜执行逮捕程序;
4.对于已经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经验过程中经审理发现需要逮捕,但是证据尚不足以为证;
5.已经被逮捕并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法定的刑事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与二审限期内无法结案且取保候审无社会危害性;
6.对于持有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出境证件的犯罪嫌疑人,可能试图逃脱侦查,但无需执行逮捕程序;
7.在批准逮捕请求后,检察机关未做出决定批准逮捕的,需进行复议或复核程序;
8.案件移交给检察机关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的,亦需进行复议或复核程序。
取保候审程序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1.提交取保候审申请: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资格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而嫌疑犯如已遭逮捕,则其聘请的律师有权代其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
2.等待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收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之后,必须在七日内给予回应是否批准该项申请。
经批准后,需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人民法院院长报告,并发给出《取保候审决定书》以及《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并且要求他们签署确认。
若未通过审批,将通知申请人提交具体的原因;
3.执行取保候审:
执行取保候审的机构为公安机关。
执行时,必须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决定书》的内容,并令其签名确认,同时告知他们在取保候审期间应该遵守的事项。
在取保候审期间,只要未出现取保候审第56条列举的违规行为,在期满之日,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将会把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义务。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的罪大吗
关于取保候审与犯罪行为严重性之间的关联性,它并非直观地反映出罪行大小的问题。实际上,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刑事法律制度,其运用与否并未直接反映出犯罪行为的严重性。通常来讲,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实施取保候审的理由主要在于,他们所涉及的罪名相对较轻,社会危害度相对较低。例如,犯罪行为轻微且可处以管制、拘役或附加适用的单一刑罚;又或是可能会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严厉惩罚,但通过取保候审可以避免对社会造成进一步的威胁。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等,同样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因此,我们不能仅仅根据是否实施了取保候审这一措施,就简单地推断出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
在刑事案件处理中,申请取保候审通常需向办案机构提出,涉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侦查阶段,向公安机关递交申请;审查起诉时,提交给人民检察院;审判阶段,则应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时,需说明具体原因,如嫌疑人患病、无法自理生活,或是孕妇、哺乳期妇女,以及可能面临管制、拘役或附加刑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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