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会突然解除吗
在某些情形下,譬如公安机关发现被申请取保候审者的行为罪不当罚或者取保候审的期限已然届满时,取保候审措施可能会适时中止或解除。通常来讲,针对尚未作出最终处理决定的案件,若在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环节出现新的重要证据或者充实了案件事实,使原有的取保候审决定面临调整,那么这也可能成为取保候审措施被解除的原因之一。
然而,无论何种情况,取保候审的解除都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操作,并且需要及时告知被取保候审人相关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在特定情况下,如公安机关认定被取保候审者行为不构成犯罪或期限届满,取保候审可中止或解除。若案件侦查、起诉或审判中出现新证据,原决定需调整,也可能导致解除。但无论如何,取保候审的解除必须依法定程序执行,并及时通知被取保人。
二、取保候审期满后,还用签字吗
在待机审讯期结束之际,您有责任前往有关部门进行签字确认。
所谓取保候审,即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侦查、起诉以及审判机构对虽被刑事追诉却尚未被正式逮捕归案之人,为了避免其逃避调查、起诉乃至审判过程,依照法律法规要求其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开具保证书,以此确保涉案人员能随时接受传唤,依法履行其义务与职责。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待机审讯期结束之后,必须办理相应的手续规范,如无疑义,签字盖章将构成此一环节的关键步骤。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取保候审期限内倘若出现新的违法行为,这并不构成一个特定的犯罪类型。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此种行为可能引发相当严重的法律责任。取保候审乃是一项刑事司法制度中的重要手段,所有获得此种刑事判决的当事人都必须严格地遵守相关条款与规定。若在此期间再次发生违法行为,取保候审的资格将会被依法撤销,对新近所犯之罪以及先前的罪行进行合并审理。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如有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情况,已经缴纳保证金的,将视情节轻重,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同时要求其作出深刻反省,重新缴纳保证金、提供担保人,或者采取监视居住、逮捕等其他强制措施。至于针对新罪的调查、起诉及审判工作,则将按照正规的刑事诉讼程序有序展开。
在特定情况下,如公安机关认定被取保候审者行为不构成犯罪或期限届满,取保候审可中止或解除。若案件侦查、起诉或审判中出现新证据,原决定需调整,也可能导致解除。但无论如何,取保候审的解除必须依法定程序执行,并及时通知被取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