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挪用资金罪是简单客体罪吗
挪用资金罪并非单纯的单一客体犯罪。其所侵犯的实质权益为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对资金的合法使用权及收益权,同时亦涉及到单位对资金的占有与掌控权。挪用资金罪主要泛指在公司、企业乃至其他各类组织内的工作人员,借用自身职务上的独有优势,非法挪用所在单位的资金供私人使用或向外借款予他人,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逾期未偿还超过三个月者,或者虽然未超过三个月,但涉案金额巨大并用于营利性活动,抑或是从事非法活动等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挪用资金罪侵犯公司、企业资金使用权及收益权,涉及资金占有与掌控。该罪指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挪用单位资金私用或借给他人,金额达标且逾期未还超三月,或用于营利、非法活动。
二、挪用资金罪能假释吗
首先我们需要确定涉案人员在挪用资金罪方面是否满足假释的条件,如果满足相关要求的话,便可提出假释请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八十一条之规定,若犯罪分子被判定有期徒刑并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年限,或被判无期徒刑且实际执行了达十三年以上时间,并且他们能够严格遵守监狱规定,积极接收教导转化,表现出真实悔过之意,并且没有再次犯罪的风险时,他们是具备获得假释资格的。
当然,若是有特殊情形,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核准,以上提及的执行刑期限制也可能会被排除在外。
另外,对于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严重威胁社会安全或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而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是不予以假释的。
最后,在做出假释决定时,我们还应充分考虑被假释者在假释后会对其居住地社群产生何种影响。
《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三、挪用资金罪公安会追究吗
在刑事法律领域,挪用资金罪一直是公安机关秉持公正原则,严厉打击的对象。挪用资金罪,指的是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职员,擅自利用在职务上所享有的便利条件,非法从本机构的账户中合法转移本应归属各自所有的资金私自占为己有或者提供贷款供他人之用的违法行为。一旦发现任何关于此类犯罪的线索以及确凿的证据证实其确实发生,公安机关将毫不犹豫地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迅速启动全面的调查程序。在此基础上,如果犯罪人挪用的资金数额大到一定程度,或此行为已经长达三个月仍未如数归还,或者虽然未达到三个月的期限,但是此人通过挪用公款进行了商业盈利活动,抑或是进行了非法活动,那么这些情况均满足了此项犯罪的立案标准。进入侦查环节后,公安机关将会采取各种手段获取证据,如搜集有力的书面证据,核实实物证据的真实性,以及收集来自众多证人的言辞证据等等,进而全面核实犯罪的具体事实是否具实。一旦确认犯罪事实成立无误,公安机关便会依法将事例移交至检察院,交由他们对被告提起公诉。
挪用资金罪侵犯公司、企业资金使用权及收益权,涉及资金占有与掌控。该罪指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挪用单位资金私用或借给他人,金额达标且逾期未还超三月,或用于营利、非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