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流程怎么走
取保候审的操作程序,通常涵盖了以下几个重要环节:
首先,涉案人员,如涉嫌犯罪的当事人、被告人和他们的法定代表人、近亲家属或辩护律师都有权利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其次,当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收到相关申请之后,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若批准取保候审,则应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作为保证。紧接着,执行机构会对被取保候审的人员进行严格的监管,同时也会明确告知他们应该遵守的各项规定。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的人员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例如未经执行机构许可,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县区;倘若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有所变更,须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向执行机构汇报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包括:涉案人员或其律师可申请;公安、检察、法院三日内决定是否批准;批准后,需提供担保或缴纳保证金;执行机构监管并告知规定。被取保者需遵守规定,如变动住址、工作等24小时内报告。
二、取保候审是否能折抵拘役的刑期
取保候审并不能折抵拘役刑罚的期限。
当被告人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定有罪时,若其于判决之前已经被羁押,则羁押期间将被视为可用于折抵刑期的惩罚时间,通常情况下为羁押一天即可折抵一天的刑期。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取保候审并非刑事羁押手段所导致的惩罚,因此无法被计入到刑罚的折抵期中,仅限于刑事拘留、逮捕以及监视居住等相关措施方可进行折抵刑期计算。
《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倘若涉案人员于取保候审期间再度犯下其他更为恶劣的重罪行为,那么针对这一新的犯罪活动,公安部门将依法启动刑事立案程序展开深入调查。通常情况下,取保候审的保释措施会立即被终止,犯罪嫌疑人为防止逃逸,需再次面临监禁,接受对其新的犯罪行为以及此前尚未判决的罪行的分开调查、独立检控及审理流程。
在量刑阶段,新的犯罪行为将会被单独判定罪名及刑期,随后再与之前未决的罪行合并处罚。数罪并罚的基本原则是在所有罪行的总和刑期之下,选择数个刑期中最高的刑期作为最终的执行刑期。然而,若数项罪名中包含了有期徒刑和拘役的判罚,则应执行有期徒刑;若数项罪名中包含了有期徒刑和管制,或拘役和管制的判罚,则在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后,管制仍然需要继续执行。
取保候审包括:涉案人员或其律师可申请;公安、检察、法院三日内决定是否批准;批准后,需提供担保或缴纳保证金;执行机构监管并告知规定。被取保者需遵守规定,如变动住址、工作等24小时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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