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定义中,危险驾驶罪被认为不属于过失犯罪,而是刻意为之的犯罪行为。这类犯罪主要涉及在道路上进行非法的竞速赛车、过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违规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导致超员行驶现象严重,以及严重超出规定车速行使等违法行为。当违法者进行上述行为时,他们明确知晓自身的行为极有可能引发对社会公众安全的潜在威胁,但却依然采取旁观态度,听之任之,展现出他们主观意识上的蓄意犯罪意图和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危险驾驶罪在法律上界定为故意犯罪,非过失。它涵盖非法竞速、酒驾、校车及客运超员、严重超速等行为。行为人明知此类举动危及公共安全,仍放任为之,体现了主观上的蓄意与犯罪意图,是对社会安全的公然漠视。
二、危险驾驶罪一般都包括哪些行为?
依据法理之规定,构成危险驾驶罪的犯罪手段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道路上进行追逐竞技并情节恶劣者;
(二)酗酒后仍开车上路,对自己与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者;
(三)从事校车运营业务或旅客运输过程中,乘客数量严重超出核定标准或车辆速度严重超过限定时速者;
(四)在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领域中,未经许可或违反相关安全管理法规,危及其公共安全者。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危险驾驶罪延吉怎么处理
关于在吉林省延吉市对危险驾驶罪的法律适用及处理方式,一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条款,同时结合地方司法机关的相应实际操作规程执行。常见的处理措施包括,根据涉嫌犯罪行为的性质程度,判处一定期限内的有期徒刑以及相应数额的罚金处罚。其中,有期徒刑的期限通常在一个月至六个月之间不等。而在确定判刑标准时,司法机构需要综合考虑到多重因素,例如血液中酒精浓度的高低、是否引发了交通事故、是否有过类似犯罪记录等等。在延吉市,执法部门会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展开调查取证、提起诉讼以及进行审判工作。对于那些能够主动交代事实真相、积极配合调查工作、承认罪行并愿意接受惩罚的犯罪嫌疑人,他们在量刑方面或许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减轻。然而,最终的处理结果仍需根据每起事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全面评估与判断。
危险驾驶罪在法律上界定为故意犯罪,非过失。它涵盖非法竞速、酒驾、校车及客运超员、严重超速等行为。行为人明知此类举动危及公共安全,仍放任为之,体现了主观上的蓄意与犯罪意图,是对社会安全的公然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