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能审理多久
按照法律规定,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案件,审理期限通常情况下不能超过十二个月。
然而,需明确指出,取保候审仅仅是刑事司法过程中采取的一项强制性手段,绝非案件终点的标志。实际的审理期限往往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如案件的曲折复杂程度、查证相关证据的难易程度等等。具体而言,若案件已触发应用简化审判程序进行处理,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审判工作;但若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刑期超过三年,则审理期限可适度延长至四十五天。而针对那些启动常规审判程序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在受理后两个月内作出判决,最晚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涉及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所述情形之一的案件,经过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审理期限可适当延长至六个月;若因特殊原因仍需延长审理期限,则须上报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公诉案件的审限】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法律规定,取保候审案件审理一般不超12个月,为司法强制手段非案件终结。实际期限受案情复杂度、取证难度影响。简化程序20日内审结,超三年徒刑可延至45天。常规程序2至3个月内宣判。死刑、附民诉或特情案件经批准可延至6个月,特殊需报最高法批。
二、取保候审是否有时间期限
取保候审作为一种重要的法律措施,具有明确的时间期限限制,最长可达十二个月。
在此期间内,对案件进行调查、起诉以及审判的工作必须持续进行,不得中止。
如发现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到期的情况,应当立即解除此项措施,并及时将相关信息传达给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员及有关单位知晓。
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四种情形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均可获准取保候审:
2.涉及有期徒刑以上刑法的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不会产生社会危害性者;
3.被诊断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已怀身孕或正哺乳子女的女性,采取取保候审无社会危害性者;
4.执行羁押期已满,但案情仍未结清,需采取取保候审的状况。
此种措施通常由负责嫌疑犯管理的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三、取保候审期间手机扣押多久
取保候审期间,相关部门对于暂扣手机的时长并无明确的规定期限限定。这主要是考虑到各种复杂多变的案情及侦查工作的实际需求而定。总体而言,倘若手机被视为与事例关联密切的关键线索或证据,其暂扣期限极有可能持续至事例侦破完毕、审查起诉、庭审等环节全部终止为止。然而,若手机内所储存的涉案资料已悉数提取完毕,同时明确判断出此类信息不会对后续事例处理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经过相关执法机构的专项审核之后,该手机或许有望提前解除暂扣状态,恢复归还给事主拥有。在此过程中,当事人及其辩护律师依法享有权利了解手机暂时控制状况,以及有资格在满足法律程序的前提下,提出解除暂扣或是要求对当前的暂扣措施进行审查的请求。
法律规定,取保候审案件审理一般不超12个月,为司法强制手段非案件终结。实际期限受案情复杂度、取证难度影响。简化程序20日内审结,超三年徒刑可延至45天。常规程序2至3个月内宣判。死刑、附民诉或特情案件经批准可延至6个月,特殊需报最高法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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