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后可以放弃吗
取保候审乃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重要手段之一,原则上未经审批不能擅自终止或放弃这一重要权利。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要求,积极配合司法部门对于案件的调查、审查以及审理等各项工作。倘若被取保候审人员因个人原因或出于其他考虑主动退出取保候审环节,将被视作对司法程序的消极抵触,甚至有可能对整个案件的处理结果产生负面效应。然而,在特定情形下,例如发现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先的取保候审决定,或者被取保候审人员严重违反了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司法机构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相应的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的关键手段,未经审批不得擅自终止。期间,嫌疑人、被告人须遵守法规,配合调查、审查、审理。主动退出视为消极抵触,可能影响案件处理。但特定情形下,如新证据推翻决定或严重违规,司法机构可调整强制措施。
二、取保候审后移交检察院还会被收押吗
对于公安部门在侦查阶段决定实施取保候审而移送至检察院后是否会转变为羁押措施的问题,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若已获得取保候审资格,那么便意味着犯罪嫌疑人在公安侦查环节中,其行为性质相对轻微,且积极配合调查,同时也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鉴于这些因素,采纳取保候审并不会导致他再度对社会构成威胁。
因此,当案件移交至检察院后,如果当事人的基本状况未曾发生改变,通常情况下是不会轻易变更强制措施,对其进行拘禁的。
其次,倘若犯罪嫌疑人在获得取保候审期间违反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很有可能会面临强制措施变更或更严重的逮捕处罚。
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应尽可能遵循以下规定:
第一,未经执法机构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属地所在的城市或县城;
第二,如居住地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络方式发生变更,应在短时间内通知执行机构;
第三,接到传唤时,要及时到达指定地点;
第四,不得采用任何手段干扰证人作证;
第五,不得销毁、篡改证据或相互串联。
此外,人民法院、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均有权依据个案实际情况,要求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严格遵守以上规定中的若干项要求:
例如,不得进出特定场所以外的环境;
不得谋求和特定人物见面或取得联系;
不得从事特定的行为;
或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上交至执行机构保管等等。
如果违反了这些规定,即使已经缴纳了保证金,仍可能被没收部分乃至全部的保证金,同时还会被勒令就违规行为作出诚恳的检讨,重新提交保证金或是提供担保人,甚至可能被强制实行监视居住或逮捕处置。
最后,若是出于维护司法公正和保护公共安全的考虑,需要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逮捕,那么当然可以依法对其实施提前拘留。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后还会判刑吗南通
取保候审乃刑法领域内之刑事强制手段,它并非标志着事例审理的完结而排除被告人被定罪。该事例预后如何,包括被告人是否会被宣告刑罚,取决于明确地查明事例事实真相并获取充分、确凿的证据。若经由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一系列法定程序,证实被告人所犯罪行清晰明确、证据确凿无疑、依法应受到刑事惩处者,则将面临法庭宣判定罪及相应刑罚论处。江南地区的司法实践情形与全国范围内的基本无异。在具体事例中,若被告人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较轻,或者其所具有的法定从轻、减轻罪责情节足够显著,那么他们有可能因犯罪情节轻微而被判处相对较轻的刑罚,甚至得以完全豁免刑事责任。然而,在特定情况下,犯罪性质的恶劣程度以及严重情节倘若明显,被告人被定罪及被判处较为严厉的刑罚则是不可避免的。对于犯罪事例的最终判决结果,必须依据全体事例证据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综合考量与权衡予以严谨制定。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的关键手段,未经审批不得擅自终止。期间,嫌疑人、被告人须遵守法规,配合调查、审查、审理。主动退出视为消极抵触,可能影响案件处理。但特定情形下,如新证据推翻决定或严重违规,司法机构可调整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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