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是否并处罚金

最新修订 | 202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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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故意伤害是否附加罚金刑责,需要综合犯罪情节和法律法规来评估。通常的处罚包括管制、拘留、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到死刑。重伤或死亡等严重后果,一般不附带罚金。情节轻微的,法院可能会考虑附加罚金。审判机关会综合案件各种因素来决定是否要罚金。
故意伤害罪是否并处罚金

一、故意伤害罪是否并处罚

对于故意伤害罪是否应附加罚金刑责,需要依据特定的犯罪情节及法律法规加以评估判定。通常状况下,对于故意伤害罪的处罚大多包括管制拘留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至于死刑等多种刑罚形式。倘若该行为导致了受害者重伤甚至死亡等极其严重的后果,大多数情况下是并不附带适用罚金刑罚的。然而,若犯罪情节相对轻微,法院在量刑过程中或许会对其附加罚金履行以作考量。综上所述,审判机关需要结合案件的多方面因素进行权衡分析,以此决定是否予以罚金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故意伤害罪是否应附加罚金刑责需依据犯罪情节及法律法规评估。一般处罚含管制、拘留、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重伤或死亡等严重后果多不附带罚金。情节轻微时,法院或考量附加罚金。审判机关需综合案件因素权衡决定是否罚金。

二、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判定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时,需参照受害者的身受损伤程度来予以处罚。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法条,对于故意伤害自然人身体的行为,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束。

若是致人重伤的情形,则须遭受三至十年间的有期徒刑惩罚;

若情节更为恶劣的如导致人身受伤致具严重残疾甚至致其死亡等,则要接受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之罚惩戒。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故意伤害罪的标准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即蓄意非法损害其他个体身体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

该项指控的判决标准包括多个要素:首要的,涉案人员需怀揣着损害他人体质的意图,既可以是直接的故意为之,也可能是间接的故意纵容;其次,对他人身体所实施的侵害行为,强度必须抵达某一特定的级别,也就是已经制造出了轻伤乃至更重程度的实质性损害。

对于轻伤的确切界定,一般参照相关的司法鉴定标准进行,这些标准涵盖了受害者受伤的具体部位、损伤程度以及对其生理机能的实际影响等等。

若仅为普通的殴打或推搡,并未导致受害人出现轻伤及以上的严重后果,那么在法律层面上,就极少会被认定位策划并实施此种罪行。

同时,在涉及共同犯罪时,即使犯罪分子没有直接施行任何伤害行为,但是如果他们对伤势的形成起到了促进、怂恿或者其他辅助性的作用,同样有可能被判定为故意伤害罪的犯人。

总而言之,对于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判断,需要综合关注到主观意图、实际伤害行为以及伤害结果等众多复杂的变量。

故意伤害罪是否应附加罚金刑责需依据犯罪情节及法律法规评估。一般处罚含管制、拘留、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重伤或死亡等严重后果多不附带罚金。情节轻微时,法院或考量附加罚金。审判机关需综合案件因素权衡决定是否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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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一种观点的理论基础是损益相抵原则。损益相抵又称损益同销,最早出现在罗马法中,是限制损害赔偿范围的规则之一,在我国现行合同法中没有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常有涉及。它是指当受害人因导致损失发生的同一原因而获得某种利益时,所获利益应当从所受损失中扣除以确定最终赔偿数额。它的理论依据是禁止得利说, 即防止非违约方因对方违约而获利。根据损益相抵原则, 违约方应当支付的损害赔偿额, 是在因违约而造成的损失和为避免违约而发生的费用总和中扣除因违约所避免的费用和因违约而避免的损失后的结果,有学者称其为净损失。当把损益相抵原则适用在定金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并存的情况下,其结果就是赔偿数额以实际损失额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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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益相抵原则要求赔偿权利人所获利益与遭受的损失基于同一原因产生。学理界对同一原因的解释是:受害人所获利益与遭受的损失之间具有相当因果关系。定金责任基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不完全履行、迟延履行而导致的根本违约产生,与是否发生损害结果无关;而损害赔偿责任因实际损害结果的发生而产生,没有实际损害结果则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可见,定金责任与损害赔偿责任并非基于同一原因产生。
4、适用损益相抵原则计算实际赔偿数额与意思自治原则和公平原则相悖。定金责任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为确保债务履行而预先设定的。对定金数额的约定除须符合法律规定以外,完全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畴。尽管在约定定金数额时,当事人可能会考虑违约可能导致的损害后果,但是从定金制度的设置目的上看,其出发点和最终目标是维护非违约方的合同利益,是为担保债务人依据合同约定履行债务而加以规定的,并不以对违约可能导致的实际损害数额的预测为基础。如果适用损益相抵原则计算最终赔偿数额,就会发生以实际损失额为限的后果,其实际效果就是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否定。违约责任是以经济上的不利益为手段,通过违约责任对非违约方进行补偿、对违约方进行惩罚,从而达到当事人之间利益的平衡。一方当事人在违约发生时对因自身过错造成的全部后果承担责任,完全符合公平原则。
5、损益相抵原则有可能损害合同违约的出卖人的利益。我国合同法在违约责任一章同时规定了定金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从立法本意出发考量,是允许定金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同时并用的。以买卖合同为例,从合同订立的过程来看,定金数额在一定条件下是买受人获得合同机会的条件之一,作为合同条款,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定金数额上不能达成合意,买受人就有可能丧失合同机会。因此,对于买受人而言,定金数额在一定程度上是以取得货物所有权为目的而对自身权利设置的限制。采用损益相抵原则计算实际赔偿数额,就会发生无论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定金数额如何约定,非违约方获得的实际赔偿总是相同的;当事人对定金数额的约定没有意义,定金责任只能作为没有实际效果的制度而存在。这样的结果显然损害了没有违约的出卖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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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是否罚金
故意伤害罪是否适用罚金,要根据犯罪情节和法律法规来决定。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是主刑,不过在某些情况下,罚金也可能是附加处罚。要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特点、对社会的危害以及个人的经济情况符合规定,法院可能会一起处罚,也就是自由刑和罚金一起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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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能否适用并罚
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一般不适用于数罪并罚,根据《刑法》规定,如果在虐待家庭成员的过程中造成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应该对犯罪嫌疑人依法从重处罚。一般虐待罪的刑事处罚标准是两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重伤或死亡的,可以判处2~7年不等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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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与实际履行可以并存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损害赔偿与实际履行可以并存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损害赔偿与实际履行能否并存
可以并存。
我国一直比较强调实际履行,实际履行的功能在于恢复双方当事人在履行上的平衡,满足守约方订立合同的目的。损害赔偿的功能则在于补偿守约方因违约所受的损失,两者的功能不同,因此可以并存。
但两者可以并存的更为主要的原因是,实际履行虽具有实现当事人订约目的的功能,但是,仅仅适用实际履行仍不足以弥补债权人的损失,如果不对债权人因即使实际履行仍造成的损失给予补偿,不仅不能保护受害者的利益,而且也不能有效地制裁违约当事人,维护交易秩序和安全。而且,对受害人来说,在其他补救方式特别是损失赔偿能够有效地维护其利益的情况下,完全可以放弃实际履行方式,而仅采用损害赔偿方式。
在实践中,值得注意的是损失的计算,如已采取实际履行或其他补救措施的,适用这些方式所弥补的损失应从全部损失中扣减。还要注意合同法第条的规定,确定损失的范围及违约行为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
相关知识:违约损害赔偿责任范围有哪些
一、约定赔偿范围。依当事人的意思而定的损害赔偿,《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赔偿是依照当事人的意思确定损失赔偿的范围和计算方法,如当事人有赔偿损失约定,则应优先适用。
二、一般法定赔偿范围。依照法律的一般规定确定损害赔偿的范围。《合同法》第113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三、特别法定赔偿范围。由法律基于特殊的立法政策而特别规定的损害赔偿。《合同法》第113条第2款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即双倍赔偿。根据特别法优先于普通法适用的原则,在有特别法可依的情况下,应当优先使用特别法,即优先适用特别法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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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罪和故意伤害能数罪并罚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侮辱罪和故意伤害罪是否可以数罪并罚
如果行为人实施了两个犯罪行为的,侮辱罪和故意伤害可以数罪并罚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在公众场合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和本法第299条之规定,应以侮辱、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什么情况下的侮辱行为还会同时构成其他的罪?
侮辱罪可以以暴力方法实施。这里的暴力仅仅是指行为人为使他人人格尊严及名誉受到损害而采取的强制手段,不包括对被害人的故意杀伤行为。如果行为人在侮辱他人过程中故意伤害被害人甚至杀害被害人的,应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罪对行为人定罪处罚,不应对行为人以侮辱罪和故意伤害罪、故意罪实际数罪并罚。但如果是行为人在侮辱他人过程中,第三人予以阻止,行为人为排除阻碍而将第三人伤害或杀害的,则应对行为人实行数罪并罚。
犯罪构成要件
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和名誉权利。侵犯的对象只能是特定的个人。任何机关、团体、法人组织,均不能成为犯罪的对象。
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
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目的。如果行为人是与他人开玩笑或者恶作剧造成他人难堪,或者无意中造成他人人格、名誉受损,均不能以侮辱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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