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最后有什么通知
在完成取保候审各项程序后,相关部门通常会向当事人发出相应的告知信函。一旦取保候审的期限届满,则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执法机构可能会采取多种不同性质的处理手段。若案件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后确认犯罪嫌疑人并不构成严重违法行为或是依法不应承担刑事责任时,执法机构将撤销对该人员的取保候审,同时向其本人及相关单位或组织发送通知。然而,若案件尚需进一步深入侦查或等待审查起诉、审判等环节,执法机构将会变更对当事人的强制措施,或者直接解除取保候审。通常情况下,执法机构会通过书面形式向当事人以及其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的基层组织进行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期满,执法机构会根据案件情况处理。若犯罪嫌疑人无罪或不应承担刑责,将撤销取保候审并通知。若需进一步侦查或待审,将变更强制措施或解除取保候审,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及单位或基层组织。
二、取保候审算不算犯罪记录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常规的刑事诉讼程序,并不在公安网络内公开查询得到。
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对于取保候审是否会留下所谓的“案底”存在一种普遍的误解。
实际上,公安机关所掌握的信息主要包括针对刑事法院判决的刑事前科以及因被处以治安罚款等轻微行政处罚的情况。
然而,就取保候审本身而言,这种措施仅限于在刑事案件过程中,由于犯罪情节相对较轻无需进行拘留或逮捕处置,但为了确保犯罪嫌疑人遵守规定且配合调查而采取的强制性手段,严格意义上来说,无法将其与前科联系起来理解。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算严重吗
取保候审乃为一项刑事司法手段,此举本身并无法确切反映事例之严重性。尽管被采取此项措施者无需再受羁押于看守所之中,然仍须恪守相关法定义务,随时准备接受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传唤。依循法律观念而言,取保候审通常适用于犯罪情节较为轻微、预计可获较轻刑罚以及社会危害性较低等情形。然而,这绝不意味取保候审之人将必然避免遭受较重惩处。某些特定情况下,即便案情相对严峻,若存在特定合理理由,例如嫌疑人健康状况不宜进行羁押,亦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之待遇。总的来说,取保候审仅为刑事诉讼程序中一项阶段性的措施,不可单凭此一因素来判定事例的严重程度。
取保候审期满,执法机构会根据案件情况处理。若犯罪嫌疑人无罪或不应承担刑责,将撤销取保候审并通知。若需进一步侦查或待审,将变更强制措施或解除取保候审,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及单位或基层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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