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对挪用资金罪的刑事立案标准与全国其他各省市保持统一。若行为人将挪用的公款用于从事非法经济活动,其立案标准应为涉案金额达人民币六万元以上;如果行为人是以营利为目的或者将挪用的公款逾期不归还,那么其立案标准则需达到涉案金额达人民币十万元以上。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七条
〔挪用资金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二)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三)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三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归个人使用”:
(一)将本单位资金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
(二)以个人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的;
(三)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
广东省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与全国一致:非法经济活动挪用公款,立案门槛为六万元以上;若以营利为目的或逾期未还,则立案标准提高至十万元以上,确保法律适用统一性与公正性。
二、挪用资金罪是否可判缓刑
倘若某人涉及涉嫌挪用资金的案件,那么恭喜您,他或许还有可能得到人民法院的宽大处理——即宣告缓刑。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所有人都能受到这种恩赐,对被告人缓刑的裁决还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
具体而言,如果某人因犯下特定罪行(如拘役或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遭到了指控,并且其行为也符合以下几个条件,才能获得缓刑判决的机会:
首先,他必须是已成年且未满18岁的人群、孕妇以及年满75岁以上的老人;
其次,他在犯罪时的行为性质必须较轻;
再次,他必须有真诚的忏悔之意并有决心不再重蹈覆辙;
最后,他的判刑决定不得对其所居住的社区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三、挪用资金罪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多久
在法律层面上,对挪用公款罪的公安机关侦查时限并未做出明文规定。一般来讲,事件的立案之后的侦查过程应当依据其复杂性以及证据搜集难度来加以确定。一般而言,犯罪嫌疑人被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应超过两个月;然而,在涉及到复杂情节或逾期无法结案的事件中,上级人民检察院有权批准将此侦查期限延长一个月;若为重大且复杂事件,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的批准或者决策,更可延长至两个月。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某类事件有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那么在遵循前述延期规则后若尚未能及时侦结该案,省级人民检察院有权再次批准予以延期两个月。因此,具体的侦查时效期会根据不同事件的特殊情况来灵活变化。
广东省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与全国一致:非法经济活动挪用公款,立案门槛为六万元以上;若以营利为目的或逾期未还,则立案标准提高至十万元以上,确保法律适用统一性与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