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最新修订 | 2024-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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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刑事拘留必须满足的条件包括:涉嫌犯罪且已被发现;有被害人或目击者指认;在其身边或住所内发现犯罪证据;有逃避法律制裁的可能;可能销毁、篡改证据或串供;身份不明;有流窜、多次、团伙作案嫌疑。
刑事拘留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一、刑事拘留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根据法律的规定,刑事拘留必须满足以下七个要件:

首先,行为人的行为应当是当前正处于筹备阶段中的犯罪,或者已经进行了犯罪活动,又恰巧于犯罪发生之后立即被揭发;

其次,被害者或者当日在场目击者亲眼指认其为罪犯;

再次,在其身边或住所内发现了足以证明其罪行的犯罪证据

第四,犯罪行为发生后,行为人试图通过自杀、逃离现场等方式逃避法律制裁

第五,存在销毁、篡改证据或者串通口供的可能性;

第六,行为人未透露真实姓名和住址,身份不明;

最后,行为人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的重大嫌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要件包括:筹备或已犯罪且被揭发;被害者或目击者指认;身边或住所内发现犯罪证据;逃避法律制裁;可能销毁、篡改证据或串通口供;身份不明;有流窜、多次、团伙作案嫌疑。

二、刑事拘留超过30天肯定会判吗

该说法并不完全准确。

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如公安机关对已采取拘留措施的人员,经判断其需予以逮捕时,应于拘留之日起三日内提交至相应人民检察院,请求予以审查并批准。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期限可适当延长,最长可达一日至四日。

针对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期限甚至可延长至三十日之久。

当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递交提请批准逮捕书之后,人民检察院应在收到之日起七日内,根据具体情况作出批准逮捕或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若人民检察院未予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在接获通知后立即释放相关人员,同时将执行情况及时告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进一步侦查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对其实施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值得注意的是,任何公民在未经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有罪之前,均不得视为罪犯。

因此,刑事拘留仅作为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是否涉及违反刑法,首先由负责侦查的公安机关进行调查核实,若认为不构成犯罪,则撤销案件;

反之,若认为构成犯罪,则将案件移送至对应的检察院,建议提起公诉,然后由检察机关对案件进行审查,若仍认为不构成犯罪,则将案件退回侦查机关,此时便可解除对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超过了37天不放人怎么回事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长为三十七日。然而,如果超过此期限且仍然未予释放,那么可能代表着以下两种情况之一:首先是公安机关已经掌握了充足而确凿的证据,确认犯罪嫌疑人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必要,因此他们随即会向检察院提出申请,请求检察机构进行批准逮捕审理工作。这就涉及到了审查环节,检察院会研究案情并通过决议来确定是否准许逮捕以及是否应该继续执行羁押。倘若得到了检察院的许可,那么犯罪嫌疑将须继续被关押;反之,若检察机构对此予以否决,警察部门会立刻释放相关的被告人。但同时应当明确指出,刑事拘留并不能确定被告是否有罪,这仅仅是整个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强制性手段。在此期间内,被告仍然保留所有有关的辩护权益。

刑事拘留要件包括:筹备或已犯罪且被揭发;被害者或目击者指认;身边或住所内发现犯罪证据;逃避法律制裁;可能销毁、篡改证据或串通口供;身份不明;有流窜、多次、团伙作案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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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拘留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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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你好,最近涉及到刑事拘留案件 想咨询一下啥叫刑事拘留,刑事拘留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用?
[律师回复]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
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
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80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在刑事诉讼中,除公安机关依法拥有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的权限以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3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1]
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情形:由检察院自侦的案件,犯罪分子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证据、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以上两种情形检察院可以决定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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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暂缓执行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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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类
我前段时间被行政拘留,现在公司有个听证会,不知道自己可不可以参加,想问问被行政拘留十天是否符合听证呢?
[律师回复] 按相关法律规定,行政拘留没有权利主张听证。另外,对处行政拘留的司法救济途径有二种,一是申请复议,二是提起行政诉讼。而法律规定的这二种途径已经完全可能解决当事人被处行政拘留后司法救济问题了。因此,不需要再规定听证了。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就是关于被行政拘留十天是否符合听证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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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啥条件才会刑事拘留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符合啥条件才会刑事拘留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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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摩托车准驾不符与酒驾签了同意拘留15天能不去拘留吗?
[律师回复] 不能的,因为无证驾驶机动车,就是罚款200到2000元,拘留15天以下。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
第二项、
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
第一项、
第三项、
第五项至
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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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刑事拘留的条件有哪些?
正在预备犯罪或实行犯罪被发觉的;再者就是被害人在现场亲眼看见他人犯罪的;犯罪后企图自杀或者是逃跑的行为;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被拘留,只有拥有犯罪事实的才会被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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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我朋友受到公安机关的当场处罚,当时被治安拘留了,还要求罚款5000,治安拘留罚款5000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1.“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意思是必须拘留5至10日,可以罚款,也可以不罚,如果罚款必须500以下。(参考23条)
2.“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意思是拘留或者罚款都可以,但不能同时采用。(参考25条,情节较轻)
3.“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意思是必须拘留,不能作罚款的处罚,更不能并处。(参考30条)
4.“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意思是警告或者罚款都可以,不能同时采用,也不能拘留。(参考36条)
5.“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意思是必须拘留而且必须合并罚款。 (参考40条)
6.“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意思是只能适用罚款的处罚,不能处警告或者拘留的处罚。(参考56条)
另外,一般来讲,法律上规定,处罚的尺度有一定的范围,比如“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处罚一般由派出所呈请批准,公安局法制部门审核把关,由局长签字批准,可以采纳5日、7日或者10日,这是公安机关的自由裁量权。很明显,如果你交纳了500元以下罚款,一般就是拘留5到7天,如果你不交纳罚款,那就应该是8到10天。
被治安处罚肯定要留案底,不管是拘留、罚款还是警告,这些不叫前科,叫劣迹。吃饭是拘留所提供的,但别指望很好,能吃饱,当然有钱在身边可以另外增加点里面卖的东西。
没有调解直接拘留是否符合办案手续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调解以两次为限;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调解不成的,及时对违反治安管理人裁决治安处罚;对损害赔偿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到人民提起民事诉讼。案件处理治安案件是指公安机关和基层保卫组织依法对需要给予治安行政处罚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和不够立为刑事案件的轻微违法犯罪行为,通过立案确认、进行查处的案件。根据有关规定,社会上发生的治安案件一般由当地公安派出所负责查破;发生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的治安案件,由本单位保卫组织查破,没有保卫组织的单位,由所在地公安机关负责查破。另外,在农村没有公安派出所的地方,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中需要给予警告、5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裁决。
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条例及释义)
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
3.受害人有权知道处理结果。扩展资料
(一)除具有下列情形的外,治安案件要公开处理:
1、涉及警务秘密的;
2、涉及个人隐私的;
3、当事人未满18周岁的;
4、办案单位认为不宜公开处理的其他情形。
(二)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投案以及其它行政主管机关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进行登记,并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1、对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2、对属于其它公安机关单位管辖的,应当在受理后的二十四小时内移送,并告知当事人;
3、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事项,告知当事人向其它有关主管机关报案或者投案。
(三)情节比较简单,事实清楚的案件7个工作日内办结,案情比较复杂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上述所限不包括听证,当事人伤情鉴定以及涉案物品估价时间;因特殊原因不能办结的向当事人作出解释。
(四)将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案件的查办、复议、诉讼程序,以及裁决治安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告知当事人。
(五)设立案件查处结果公开专栏,每周将所办治安案件的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布。
(六)治安调解由办案民警主持,召集双方当事人参加,调解应制作调解笔录和《治安调解书》;公开调解的案件,允许群众旁听。
1、适用治安调解的范围
(1)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造成轻微伤害的;
(2)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故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轻微的;
(3)其他民间纠纷引起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轻微的;
(4)违法行为造成伤害或损害,受害方要求赔偿损失,负担医疗费用的。
2、治安调解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依法进行,调解前必须先立案并查明案件基本事实,分清当事人责任。
3、调解以两次为限;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调解不成的,及时对违反治安管理人裁决治安处罚;对损害赔偿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到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4、赔偿的损失费或者负担的医疗费用是指由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造成的直接的经济损失,包括:因伤害造成误工的工资和奖金、损失的物品、治伤的医疗费、因伤害看病所乘合理的交通工具费以及公安机关认为应当赔偿的其他损失、费用,医疗费用以公安机关认可的医院所开具的收据为准(急诊除外)。被侵害人是城镇个体经营者、农民和其他无固定工资收入的人员,需要赔偿其误工收入的,以行为人所在县(市)区上年度人均收入为标准按时计算。
(七)查处涉黄、涉赌、涉娼案件以及办理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中涉及刑事犯罪案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公安部《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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