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是法院查封吗
取保候审这一制度并非由法院来实施。取保候审乃是中国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项强制性手段,主要是为了确保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构在处理尚未被正式逮捕或者已经逮捕但需要改变相关强制措施之犯罪嫌疑人、被告者时,能防止他们逃离侦查、起诉甚至审判,从而决定要求其提供担保人或者交纳相应数额的保证金,同时签发相关的保证书,以确保他们随传随到,不过度地对其实施拘留或者短时间内解除拘留的一种强硬手段。至于法院实施的查封行为,通常是指法院针对涉及案件的财产所采取的一种保护性措施,其主要目的在于防范财产被非法转移、隐藏或者损坏,从而使得未来的法律判决可以得到全面且有效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非法院实施,乃中国刑诉中强制措施,防犯罪嫌疑人、被告者逃离侦查、起诉、审判,要求提供担保人或保证金,签保证书,确保随传随到,限制拘留时间。法院查封行为针对涉案财产,防非法转移、隐藏、损坏,保障法律判决执行。
二、取保候审跑了具体会怎么判
若取保候审的当事人逃逸,根据相关刑事法律的明确规定,其仍需依据所涉及的特定罪名接受相应的量刑处罚。
法律明文规定,取保候审期间的违规行为并不构成加重处罚的条件,仅仅会被视为违反取保候审之规定。
对于已经缴纳了保证金的,公安机关有权没收其中的部分或全部金额;
如有必要进行逮捕,则可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拘留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第四款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跑了人怎么办
对于已经接受了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们,如若发生逃避监管或者擅自离开住所地的情况,负责执行该项措施的相关机构应立即向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司法部门进行通报,同时采取必要的追捕行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们已经缴纳了保证金,那么执行机关将有权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并要求他们做出书面悔过书,重新缴纳保证金或者提供新的担保人,亦或是采取监视居住的方式,甚至可以依法对其实施逮捕。同样,如果决定机关发现被取保候审的人员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并且认为有必要对其进行逮捕的话,也会按照法定程序对其进行逮捕处理。总而言之,在取保候审期间逃避监管是一种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将会面临更为严厉的法律制裁和后果。
取保候审非法院实施,乃中国刑诉中强制措施,防犯罪嫌疑人、被告者逃离侦查、起诉、审判,要求提供担保人或保证金,签保证书,确保随传随到,限制拘留时间。法院查封行为针对涉案财产,防非法转移、隐藏、损坏,保障法律判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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