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中,被取保候审的人理论上是有权利成为辩护人的,但是这一点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才能实现。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并非一种刑事处罚或者剥夺公民权利的方式,而是一种暂时性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因此从法律角度讲,被取保候审的人并没有失去作为辩护人的资格。然而,现实生活中的具体情况往往更为复杂,如果某人由于与被被指控犯罪的案件存在某种利益联系,或者由于缺乏足够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而无法胜任辩护人的工作时,那么他很可能不再适合或者不应该再担任辩护人。总的来讲,作为辩护人,他们必须依法切实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规范,以及始终践行自己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辩护的方式与辩护人的范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在法律上,被取保候审者理论上可成辩护人,但需满足特定条件。取保候审非刑罚或剥夺权利,为限制自由措施,故被取保者未失辩护人资格。但现实复杂,若与被指控案件有利益关联或缺乏法律专业能力,则不适合担任辩护人。总之,辩护人应依法保护当事人权益,遵守法律,践行职业操守和道德准则。
二、取保候审有立功表现能判缓吗
在获得保释出狱之后,倘若能够展现出立功表现,便可获得减轻刑事责任的待遇,从而有可能获得缓期量刑的裁定。
依据相关法律条文的明确规定,对于那些被依法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而言,如果他们同时满足了以下四个条件——即犯罪行为较为轻微、已经诚心认错表示悔过、没有再次实施犯罪活动的潜在风险以及宣告缓刑不会给其所在社区带来严重负面影响——那么就可以考虑给予他们缓刑的判决。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三、取保候审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才能取消
取保候审的解除往往源于以下几种情况:第一种为经核实,确认应予取保候审之人不具备承担刑事责任的条件;第二种则是取保候审的期限已经达到无限期或者法定的最长期限为止;另一方面,待事例经过侦查、提起公诉以及进行审判之后,且相关的遣返结果已然作出,也将导致取保候审的解除;最后一点,若被取保候审之人违反了相应的取保候审规定,如未经允许擅自离开所居住之地的市或县级行政区域范围、干扰证人作证、销毁、篡改或者三缄其口等行为,亦将会导致取保候审的撤销。特别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对取消取保候审的决定,必须由当初决定实施取保候审的机构作出,并且要及时通知负责执行的机构。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对于具体情况的判断,需要结合事例的实际情况与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全面分析。
在法律上,被取保候审者理论上可成辩护人,但需满足特定条件。取保候审非刑罚或剥夺权利,为限制自由措施,故被取保者未失辩护人资格。但现实复杂,若与被指控案件有利益关联或缺乏法律专业能力,则不适合担任辩护人。总之,辩护人应依法保护当事人权益,遵守法律,践行职业操守和道德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