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展开续签事宜之际,工资薪资出现了下滑的情形,那么此种操作显然与公平、公正以及合理的原则相违背。通常情况下,续签合同时应该维持或者逐渐提升原有的劳动待遇标准,包括薪酬方面。
然而,若出现工资水平下降的情况,作为劳动者,他们有权对续签提出异议并且可能会向用人单位索求相应的经济赔偿。原因在于,此类行径有可能侵犯到劳动者自身享有的合法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续签时,若工资出现下滑,违背了公平、公正原则。正常情况下,续签应维持或提升原有待遇,包括薪酬。若工资下降,劳动者有权提出异议,并可能索要经济赔偿,因为这可能侵犯其合法权益。
二、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是否有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时,对于员工选择不再续签的情形,是否会给予相应的补偿,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来看:
首先,假如单位承诺保持原有的待遇或更进一步提高原有劳动条件,而员工拒绝再签,那么此时在法律层面上并不涉及到经济补偿问题;
其次,若单位在原有基础上降低了劳动条件,这时如果员工不再续约的话,他们有权请求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
其具体计算方式是按照该员工在目前所在的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长度来衡量,每满一年即按照一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基准向其支付相应的费用。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劳动合同到期经济补偿金3倍怎么算
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数额,通常主要取决于劳动者在本单位所工作的期限以及其当月的实际工资水平。然而,如若我们讨论到有关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选择不再续签而引起的经济补偿问题,那么此种情况下,经济补偿将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所工作的年限进行计算,即每满一年便需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然而,关于您提及的经济补偿金应为三倍的说法,实际上,这并不是一个广泛适用于所有情况的标准。根据我国现行的《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例如用人单位违反了法律法规,擅自解除或终止了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就必须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赔偿金。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三倍的情况相对较少出现。至于如何计算经济补偿的月工资,这里所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的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如果您的情况确实符合三倍的标准,那么也将以这个平均工资为基础进行计算。
劳动合同续签时,若工资出现下滑,违背了公平、公正原则。正常情况下,续签应维持或提升原有待遇,包括薪酬。若工资下降,劳动者有权提出异议,并可能索要经济赔偿,因为这可能侵犯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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