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出现了骨折事故并被认定为工伤,经过适当治疗且伤势逐步稳定后,如仍有残留的残疾部分或受到劳动力受损等诸多影响,那么,您可以考虑向相关部门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这个过程通常会在工伤认定决定书正式发布之后的1年时间内完成。如果在此期间,您本人、您的直系亲属、所在工作单位或者负责处理该事件的相关机构认为您的伤残状况已经发生了显著变化,那么,您也可以提出申请,对您的劳动能力进行重新评估和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若您工伤骨折,治疗后伤情稳定但仍有残疾或劳动力受损,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此过程应在工伤认定后一年内完成。若伤残状况有变,您、亲属、单位或处理机构均可申请重新评估。
二、骨折工伤认定几级
根据我国现行《工伤保险条例》中的相关条款设定,对于工伤造成的身体残疾程度,我们一共有十个等级可以进行划分和确认。
因此,关于工伤骨折应被归类为哪个级别,主要还是应该基于专业的伤残评定结果进行判定。
为了做出准确的评判,需要进行专业的伤残鉴定以便最终确定患者属于何种残疾等级。
此外,还有一些情况,例如员工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下受到的事故伤害都应被视为工伤:
职工处于工作期间及相应工作地点时,由于执行工作任务而遭受伤害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骨折工伤认定几级伤残标准是多少
工伤所致骨折的伤残等级评定时需要综合融合诸多复杂考量因素,这其中主要涵盖了骨折发生的特定位置、相关的治疗措施以及患者在康复过程中的大致状况等等。一般而言,只要出现骨折的现象,那么至少可以被评定为十级伤残级别。然而,如果骨折愈合之后仍然存在着功能性的障碍,或者对劳动者的劳动能力产生了较为显著的负面影响,那么伤残等级很有可能会进一步提高。举例来说,当身体各个部位的骨折在愈合之后没有留下任何功能性的障碍时,往往会被认定为十级伤残。但是,如果骨折导致了关节活动范围的受限,或者引发了创伤性关节炎等严重影响到劳动能力的情况,那么就有可能被评定为九级甚至是更高的伤残等级。然而,具体的伤残等级应当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所做出的鉴定结论为准。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必须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本人或者他们的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同时还需要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以及与职工工伤医疗相关的所有资料。
若您工伤骨折,治疗后伤情稳定但仍有残疾或劳动力受损,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此过程应在工伤认定后一年内完成。若伤残状况有变,您、亲属、单位或处理机构均可申请重新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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