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不服咋办
若您对于某项采取保证候审的决定持有异议,可以选择向做出该决定的主权机关提出复议请求。
保证候审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明确规定的一种重要法律手段,必然会以极其严谨和公正的方式进行实施与执行。
因此,我们首先要清楚地认识到,当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或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及辩护律师认为该保证候审决策缺乏充分公正性的时候,应该在收到相关的决定文书之日起五天之内,向作出决定的主要司法机构提出复议申请。
在此基础之上,这些负责行使司法权力的法庭必须重新审查并重申原有的决定,但这个过程不会超过七天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如对保证候审决定有异议,可在五日内向决定机关申请复议。 保证候审乃《刑事诉讼法》重要措施,执行严谨公正。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律师认为决定不公时,应及时申请复议。 司法机构需在七日内复审并回应。
二、取保候审的条件是哪些
取保候审,即警方、检方以及法院等在内的司法机关在处理刑事诉讼案件期间,针对那些尚未正式入狱但有犯罪嫌疑的个人,采取的一项为了防止他们逃脱调查、起诉和审判的法律措施。
这种措施包括要求嫌犯提供担保人或者向法庭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同时要签下一份保证书,承诺随时接受传唤且前往法院参加审理。
此举旨在保护公众利益不受该类人员的侵害,同时也保障了该类人员个人权利的实现。
对符合以下任一情况者,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1)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独立且合乎法律的附加刑;
(2)可能会被判处罚款或者监禁很长时间,但采用取保候审方式不会使社会面临危险;
(3)若患有严重疾病、失去生活自理能力,或是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的新生婴儿,此类情况采用取保候审亦能确保社会安全无虞;
(4)被告人已经被拘留了很长时间,但是案子还没有结论,这时采取取保候审也是适当之选。
关于取保候审的具体执行,则由当地公安部门负责实施和监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公安不受理咋办
如遇到公安机关对取保候审不予受理的情况,请不必过于担忧。这可能是由于案情并不满足取保候审的特定条件,或是申请资料存在欠缺等缘故。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需涵盖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等情形。若您认为公安机关的决定缺乏合理依据,您有权向该公安机关的法制部门提出申诉,或者向其上一级公安机关反映情况,请求他们详细解释不予受理的具体原因及相关法律依据。在此过程中,您还可考虑寻求律师的协助,由专业人士为您整理申请材料,从法律层面深入剖析案情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并与公安机关展开积极的沟通与协商。
如对保证候审决定有异议,可在五日内向决定机关申请复议。 保证候审乃《刑事诉讼法》重要措施,执行严谨公正。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律师认为决定不公时,应及时申请复议。 司法机构需在七日内复审并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