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去外地打工么
在实施取保候审期间内,当事人通常情况下不可擅自远离所居住的城市或乡郊外出就业,因为这属于一项严肃的刑事法律程序上的强制性要求之一。
在此期间,被指控或判决有罪的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必须得到执法机构的批准方可离境。
若确实存在着特殊的原因,急需离开现有住址所在的市、县,那么他们就必须向负责执行此项法律程序的相关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且必须获得批准后才能成行。
否则,他们可能会面临保证金被没收、被责令作出深刻反省和悔过的书面声明等严厉处罚,甚至可能会导致其强制措施从取保候审转变为更为严格的逮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取保候审期间,当事人不得擅自离居地就业,此为法律强制要求。 离境需执法机构批准。 因特殊原因需跨市县,须向执行部门书面申请并获准。 违者或遭保证金没收、反省悔过声明,乃至强制措施升级至逮捕。
二、取保候审如何规定的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取保候审和刑事拘留以及逮捕同样属于一类强制措施,它所具备的特许在于允许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获得有条件的外出待遇,以待法庭审理定夺。
但是,这并不能说明此案已经完结或者当事人无罪。
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与最终的判决结果并未存在直接关联性。
然而,依照司法实践的情形来观察,能获取到取保候审资格的对象往往都是犯罪行为程度较为轻微之人,他们面临的判决次数也相应较少,争取到缓刑处罚的可能性也就相对较大。
《刑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刑法》第七十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取保候审如果一年了还没结果怎么办
在取保候审的有效期方面,最长的期限可达一年。如果限期即将届满仍然没有收到任何关于事例的结果反馈,通常会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首先,负责办理此案的司法机构可能还在进行更加深入的调查或者项目审查,但是尚未得出最终的决定;其次,可能是由于司法程序中的其他因素妨碍了审理进度。因此,当遇到此类情况时,你应该及时与负责事例的司法机构取得联系,以获取更多事例的最新进展情况。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规定,当取保候审的期限已经达到上限时,办案机构必须立即解除取保候审措施,并且需要向被取保候审人以及相关的单位发出通知。如果办案机构未能按照法律规定解除取保候审措施,那么你就有权利提出申诉或者控告。在此期间,你也需要特别留意保持你的联系方式畅通,积极配合办案机构的各项工作,确保自己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如果对于事例的处理结果持有异议,你可以考虑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取保候审期间,当事人不得擅自离居地就业,此为法律强制要求。 离境需执法机构批准。 因特殊原因需跨市县,须向执行部门书面申请并获准。 违者或遭保证金没收、反省悔过声明,乃至强制措施升级至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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