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谁来写
关于取保候审申请的书写,通常情况下需要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家属或者辩护律师亲自完成。
取保候审,这是一项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针对那些尚未被逮捕或者已经被逮捕但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一种特殊手段。
其目的在于防止这些人员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因此,司法机关会要求他们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还需出具相应的保证书,以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且不会受到任何形式的羁押或者暂时解除其羁押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申请一般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律师撰写。 此措施适用于刑事诉讼中,对未逮捕或需变更强制措施的嫌疑人、被告人,旨在防其逃避法律程序。 需提供保证人、保证金及保证书,确保随传随到,避免羁押或暂解羁押,保障诉讼顺利进行。
二、取保候审后多久解除
众所周知,鉴于法律明确规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超过12个月并无其他特殊状况出现的话,应当解除当事人所受的取保候审措施。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司法实践中,无论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还是公安机关,对于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等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均有最长不超过12个月以及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限制。
在当事人接受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过程中,犯罪调查、起诉和审判程序不能停滞。
当我们发现不应追责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已满时,应该立刻解除这些措施。
同时,我们还要及时地将解除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信息告知给当事人及有关单位。
这样能够确保程序公正,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三、取保候审后第二次做笔录怎么办
在您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期间内,第二次接受讯问是司法机关例行的调查程序之一。
因此,请您务必保持冷静并且以客观真实的态度回应提问。
请尊重事实本身的准确性以及全面性,拒绝任何形式上的隐瞒或者歪曲。
在此过程中,请诚实并且负责任地描述您所了解的事例相关信息。
本次讯问可能旨在更加细致入微地核实事例具体情形、补充必要证据或者重新验证及完善先前的证言供词。
在整个做笔录的过程之中,您享有权力请求查阅笔录的具体内容,以确保其内容能够完整体现您的回复。
若您在阅读后发现在其中存在任何出入之处,应及时指出并申请相应的修改或补充说明。
此外,为了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我们强烈建议您在接受讯问时有合格的律师陪同协助。
取保候审申请一般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律师撰写。 此措施适用于刑事诉讼中,对未逮捕或需变更强制措施的嫌疑人、被告人,旨在防其逃避法律程序。 需提供保证人、保证金及保证书,确保随传随到,避免羁押或暂解羁押,保障诉讼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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