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因申请取保候审而处于待命状态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遭受殴打的问题,是否可以进行有效反击,我们需根据具体情境进行深入剖析和判断。
若反击行为旨在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侵害行为,同时遵循必要限度原则并未导致过度伤害,那么这样的反击行为有可能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然而,如果反击行为超越了必要限度,给对方带来了不应承受的损害,那么实施反击的一方可能会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追究。
在此种情形之下,被攻击者应优先考虑如何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选择立即向警方报案,以合法手段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在取保候审期间遭受殴打的嫌疑人或被告人,如反击旨在制止侵害且未超必要限度,可能构成正当防卫。 但若反击过当,则需承担责任。 最佳做法是避免冲突升级,及时报警,依法维权。
二、取保候审后是否可以变更为刑事拘留
很抱歉,在您获得了取保候审这一保护措施之后,若法庭认为其所犯之罪行极为严重,则可能会将强制措施调整为逮捕。
法院针对有明确证据显示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会面临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情况下,若仅采用取保候审难以有效防止出现以下五种社会危险性,应依法实施逮捕:
第一,嫌疑犯有可能实施新的犯罪行为;
第二,该人具有破坏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的可能性,并付诸实际行动;
第三,该人有可能销毁、篡改证据,干扰证人如实作证,甚至协同其他罪犯进行串供等活动;
第四,该人具有对被害者、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报复行为的可能性;
第五,该人表现出试图自杀或逃离的意图。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三、取保候审后可以做辨认么
在刑诉过程中,对于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而言,参加辨认程序并不受影响。辨认这一手段在刑侦阶段具有普遍适用性。尽管保护当事人权益而设置的取保候审制度,其终极目标在于维系刑事诉讼过程的顺畅进行并防止对嫌犯或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实施过度的限制与束缚。然而,只有在具备相关法定程序及条件的前提下,若侦查机关认定有必要开展辨认以明确案情事实,那么在已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他们仍然有资格参与到辨认行动之中。然而,在辨认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辨认行为的合法性、客观性以及公正性,从而使辨认所得出的结论能作为有力的证据加以运用。
在取保候审期间遭受殴打的嫌疑人或被告人,如反击旨在制止侵害且未超必要限度,可能构成正当防卫。 但若反击过当,则需承担责任。 最佳做法是避免冲突升级,及时报警,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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