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取保候审谁去办理
取保候审制度,又称“保释”,是指在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律法规体系下,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在内的所有具有司法管辖权的机关,对于没有受到逮捕或者在已经接受逮捕之后,但是需要改变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了预防他们在被羁押期间逃脱追捕、躲避诉讼程序及审判,会责令他们寻找合适的保证人或者向执行机关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并且必须提交相应的保证书,以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同时也不会被继续羁押或者暂时解除其羁押状态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负责办理取保候审手续的主要责任方,通常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即保释,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 它允许未被逮捕或已被逮捕但需变更强制措施的嫌疑人、被告人在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后,获得不被羁押的待遇,但需随时接受传唤。 这一制度旨在防止逃逸和保障诉讼顺利进行。 通常,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律师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二、什么是取保候审
我们通常所说的"取保候审"这一法律术语,其实指的是公安部门责令犯罪嫌疑人为案件的调查工作提交相关担保人或者缴纳适当数额的保证金,并且必须向公安部门出具相应的保证书,以确保他们不会逃避或干扰公安机关的正式调查活动,同时能够在需要时随时响应传唤以及前往指定地点进行配合调查。
这种强制性措施主要用于针对罪行较轻不足以致被羁押或逮捕,但是对于其个人行动自由仍需作出必要限制的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什么是取保候审后还需关押吗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法律制度,是指在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构为了确保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无法被逮捕的情况下,能够继续接受调查、审查起诉以及审理等司法程序,按照法定要求,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同时向其出具包含保证内容的保证书,以确保其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在必要时对其实施羁押或暂时解除羁押的一种强制性措施。然而,在取保候审之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否仍需面临被关押的风险,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通常而言,若犯罪嫌疑人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且案件的调查工作进展顺利,那么他们便无需再次面临被关押的困境。然而,倘若犯罪嫌疑人违反了取保候审的规定,或者案件的调查过程中出现了新的情况,那么他们便有可能再次面临被关押的风险。
取保候审,即保释,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 它允许未被逮捕或已被逮捕但需变更强制措施的嫌疑人、被告人在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后,获得不被羁押的待遇,但需随时接受传唤。 这一制度旨在防止逃逸和保障诉讼顺利进行。 通常,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律师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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