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能关多久
刑事拘留是指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此类案件的直接受理,并在进行侦查的过程中,遇到了法定的急迫状况,而针对实刑罪犯或重大嫌疑人实施的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之一。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若认为有必要对被拘留者实施逮捕,应于拘留之后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
然而,在特殊情况下,此期限可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而言,其审查批准的时间则可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书后的七日内,做出批准逮捕或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因此,总的来说,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三十七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检察院对案件直接受理后,在侦查中遇法定紧急状况,对实刑罪犯或重大嫌疑人暂时剥夺自由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如需逮捕,应在拘留后三日内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
二、在刑事拘留期间是否可以探望
在执行刑事拘留惩罚期间,相关人员能够进行探视访问,但必须获得相关部门的许可授权才能实现。
同时,犯罪嫌疑人在被捕监禁的过程中,若得到了执法机构的认可,且经由公安机关核准,是具备接触近亲家属以及与其进行沟通相见的权限的。
如果公安机关认定义务上有必要实施逮捕,应当在拘留开始之后的三天范围内,提交给人民检察院对其实施审查和批准。
在非常特殊的情况下,审查及批准的期限可延长至一至四天。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在刑事拘留多长时间会批捕成功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刑事事例中的被羁押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后,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予批准逮捕的期限通常为3个工作日内,但如遇特殊紧急情况,经上级部门批准,可适当予以延长,最长可达4个工作日。同时,对于那些流窜作案、频繁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其提请审查批准的期限可进一步延长至30个工作日。值得关注的是,人民检察院应在接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提请批准逮捕书之后的7个工作日之内,依法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然而,需特别强调的是,每一起事例的具体情况均存在差异,因此,批准逮捕的具体时限亦会因案而异。若证据确凿且犯罪事实清晰明确,那么批准逮捕的过程便会相对迅速;反之,若证据不足或犯罪事实模糊不清,则可能需要更多的时间进行审查和评估。总而言之,批准逮捕的具体时限是在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结合事例的实际情况来综合判断并最终确定的。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检察院对案件直接受理后,在侦查中遇法定紧急状况,对实刑罪犯或重大嫌疑人暂时剥夺自由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如需逮捕,应在拘留后三日内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