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的三个流程怎么走
刑事拘留这一环节主要涵盖了以下三大流程:1.首先是当公安机关对于可能涉及违法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之前,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填写一份《呈请拘留报告书》,随后只有经过县级或者更高级别的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通过之后,才能够签发出《拘留证》;
2.其次,执行拘留过程中,应向被拘留人展示已签发的《拘留证》,并且要求被拘留人在该证件上亲笔签字或按压指纹。
如果被拘留人拒绝签字或按压指纹,那么侦查人员需对此进行详细记录;
3.最后,拘留结束后,必须立即将被拘留人送往看守所进行羁押,最晚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刑事拘留的三大流程如下:首先,公安机关在拘留前需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并获上级批准,方可签发《拘留证》;其次,执行拘留时,须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并让其签字或按指纹,拒签需记录;最后,拘留后须在24小时内将被拘留人送至看守所。
二、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通知家属
一、在实施刑事拘留措施之后,应在次日起二十四个小时内,书面通知被拘留人员的家属相关事宜(特殊情况除外);
二、当涉及到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案件时,如果通知对侦查活动产生阻碍,则无需进行通知;
三、在可能存在妨碍侦查的情况消失后,必须立即向被拘留者的家属发出通知。
具体方式为公安机关以《刑事拘留通知书》的文本格式,正式告知有关人士被刑事拘留的信息。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三、刑事拘留期间家人过世怎么办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被羁押人倘若遭遇家人离世的不幸事件,通常可以向负责事例办理的司法机构提交申请,详细阐述相关情况。司法机构将依据事例的实际状况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查。如果事例的具体情况符合相关规定,有可能获准让被羁押人返回家庭参加亲人的丧礼仪式,然而,在此过程中通常会实施严格的监控措施,例如派遣专员陪同。然而,如果事例涉及重大复杂问题或者正处在关键阶段,那么获得批准的可能性则相对较低。但是,无论是批准与否,被羁押人均有权利以合法手段,例如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亲属朋友,代表其本人表达悲痛之情并处理与丧事有关的事务。总的来说,这需考虑到涉案性质、调查进展及司法机构的综合性评估结果等多种因素。
刑事拘留的三大流程如下:首先,公安机关在拘留前需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并获上级批准,方可签发《拘留证》;其次,执行拘留时,须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并让其签字或按指纹,拒签需记录;最后,拘留后须在24小时内将被拘留人送至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