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后可以中止审吗
取保候审并非必然会导致案件审理进程的停滞或延迟。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司法中的强制性措施,旨在确保刑事诉讼程序得以顺畅进行的基础上,尽可能地减轻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由权益的限制。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例如案件需进一步补充调查取证、新发现的关键证据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导致案件审理工作的暂时延后,而非彻底终止。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审判过程中,若存在以下任一情形,使得案件在相当一段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则可依法决定中止审理:(1)被告人因患严重疾病,无法出席法庭参与审理;
(2)被告人逃离法院管辖范围;
(3)自诉人因患严重疾病,无法出席法庭参与审理,且未能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出庭;
(4)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
【中止审理】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取保候审不必然导致案件审理停滞,它旨在确保诉讼顺畅同时减少对嫌疑人自由的限制。 但特定情况下,如需补充调查或新证据出现,案件可能暂时延后。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被告人或自诉人因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或被告人逃逸,或遇不可抗力,案件可中止审理。
二、取保候审后押金退还吗?
犯罪嫌疑人在向司法机关申请获得取保候审许可后,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缴纳的保证金将会在审理终结并确定无罪或有罪但不需要进行强制性羁押时得到全部退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对于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是被独立适用于附加刑的案件以及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中,如果认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给社会带来重大的安全威胁,那么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可以依法获取这一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后到检察院要多久
在取保候审期间,事例被移交至检察院所需的具体时间会受到多个因素的综合影响,例如事例的复杂程度以及相关调查工作的推进情况。通常情况下,这一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然而,若因案情重大且复杂,经过上级部门的批准,这一期限可以适当延长。在整个侦查阶段中,公安机关将会积极地搜集各种证据,一旦证据充足,便会将事例提交给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然而,这一过程所需要的时间并无固定的标准,而是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如事例的性质、证据的收集难度等等。如果您希望了解特定事例的具体进展情况,我们建议您直接与负责该事例的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取得联系,或者考虑委托专业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取保候审不必然导致案件审理停滞,它旨在确保诉讼顺畅同时减少对嫌疑人自由的限制。 但特定情况下,如需补充调查或新证据出现,案件可能暂时延后。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被告人或自诉人因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或被告人逃逸,或遇不可抗力,案件可中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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