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中会不会中止
特定条件下,取保候审的执行过程可能因故中止。举例而言,若犯罪嫌疑人违背了取保候审制度设定之义务,或案件呈现出新的且重大之变数,从而对取保候审的适用前提产生不利影响,皆有可能导致取保候审的中止。
然而,取保候审的中止并不代表必然会发生强制措施的变更,例如由取保候审转变为逮捕。
然而,最终是否决定中止,仍需依据案件的实际状况及法律法规进行严谨的判断与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特定情形下,取保候审可因犯罪嫌疑人违反义务或案情重大变化,影响适用前提而中止。此中止不必然导致强制措施变更,如转为逮捕。最终是否中止,需依据案情及法律严格评估决定。
二、取保候审一般保证金是多少
保证金的起征点规定为最低为人民币1,000元人民币。
2、作出决定的机关在进行考虑时需要综合性地评估犯罪嫌疑人和被告的社会危害性,案件的基本特征以及犯罪嫌疑人和被告的财务状况等多方面因素来明确收取保证金的具体数额。
3、取保候审保证金必须由县级及以上级别执行机构按照规定统一收取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
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
决定机关应当以保证被取保候审人不逃避、不妨碍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再度触犯法规,犯罪行为尤显严重者,首先,公安部门将依据最新犯罪行为的具体情况,慎重考虑是否对涉案人员实施刑事拘留等强制性措施。在此过程中,原有的取保候审措施通常会予以解除,而已经缴纳的保证金也将会被依法没收。针对新罪与旧罪,司法机构将分别展开深入调查、提起诉讼及进行公正审判,并遵循数罪并罚的基本原则,以确定最终应承担的刑罚责任。在法律程序方面,新罪的侦办工作将严格按照常规刑事事例的流程进行,包括但不限于证据收集、审查起诉等关键环节。最后的量刑结果则会全面权衡新旧罪行的性质、情节以及被告方的认罪悔过态度等多重因素。
特定情形下,取保候审可因犯罪嫌疑人违反义务或案情重大变化,影响适用前提而中止。此中止不必然导致强制措施变更,如转为逮捕。最终是否中止,需依据案情及法律严格评估决定。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