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明确指出,取保候审并不等同于拘留。
取保候审乃是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刑事法律制度,它顾名思义就是在陪审诉讼阶段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构为了防止那些已经被逮捕但仍需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依法要求他们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相应的保证书,以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且不对其实施羁押或者暂时解除其羁押状态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然而,拘留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处理直接受理的案件过程中,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针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以下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依法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1)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明显危害的;
(3)患有严重疾病、无法自主生活、正处于妊娠期或者哺乳期的女性,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明显危害的;
(4)在羁押期限届满之后,案件仍然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因此需要继续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进行处理的。
取保候审应当交由公安机关负责实施与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与拘留不同,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制度,旨在防止嫌疑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 符合条件者可提供担保人或保证金,保证随时接受传唤,不羁押或暂时解除羁押。 拘留则是紧急情况下剥夺人身自由的手段。 取保候审适用于可能判管制、拘役或独立附加刑者,或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不危害社会公共利益者,以及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哺乳期女性。 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二、被取保候审后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取保候审制度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人民法院在开展刑事诉讼程序时,对于被刑事追究但尚未被依法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为了防止他们借机逃离司法机关的监管,采取责令他们提供担保人或者交纳一定数额保释金等方式,同时要求出具相关保证文书,以确保犯罪嫌疑人能够依照传唤随时出庭候审的一项重要的刑事法律保障手段。
在此期间内,犯罪嫌疑人必须遵循以下严格规定:
(1)在没有经过执行机构的批准许可之前,不得擅自离开自己已经居住的城市、县区范围;
(2)当个人地址、工作单位以及通讯方式等关键信息有所变更时,应当在第一时间内向执行机构进行详细的报告说明;
(3)在接到司法机关传唤通知时,务必尽快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询问;
(4)不得以任何媒介、言论或行为来影响证人的真实陈述与证言;
(5)严禁故意销毁、破坏或篡改证据材料,或者串通同案犯窜供。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需要给通知吗大连
取保候审一般需进行通知。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批准取保候审的司法机构应以书面形式向涉嫌犯罪的人员和被告人宣布有关取保候审的决定内容,并明确其必须遵守的种种严谨规定及违反这些规定可能面临的严重法律后果。以大连市或者国内其它地区为例,这类司法机关通常会以《取保候审决定书》等形式,对已获得取保候审资格的当事人进行直接送达,并且还会告知他们的主要居所所在地的治安派出所负责具体执行这一决定。此外,在公安机关实际实施取保候审措施时,也会向被取保候审人群体及其亲属详细地解释关键性事宜。如果您或是您身边的朋友正处在与此相关的问题之中,我们强烈建议您密切关注相关的通知信息,并严格遵循取保候审的各项规定要求。
取保候审与拘留不同,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制度,旨在防止嫌疑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 符合条件者可提供担保人或保证金,保证随时接受传唤,不羁押或暂时解除羁押。 拘留则是紧急情况下剥夺人身自由的手段。 取保候审适用于可能判管制、拘役或独立附加刑者,或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不危害社会公共利益者,以及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哺乳期女性。 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