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后会判无期吗
在法律程序中,取保候审并非是针对某个案子的最终裁决。
它实际上仅仅是一项代表着刑事诉讼程序正常开展的诉讼防御行为,并不能作为对涉嫌犯罪者或被告者所犯下罪行以及刑罚程度的预设判断标准。
倘若某个案件的犯罪行为性质极其恶劣,达到了应处以无期徒刑的严重程度,那么即便有关人员已经通过取保候审得到了人身自由上的暂时宽慰,仍然存在着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可能性。
例如,在诸如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中,若犯罪分子的手段残忍至极且造成的后果极为严重,经过法院的严格审理后,被认定为罪行严重,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就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非案件终裁,仅为刑事诉讼中的防御措施,不预示罪行与刑罚。 即便获此措施,若罪行如故意杀人、强奸等极端恶劣,达无期徒刑标准,经法院严审认定后,仍可能被判无期徒刑。 其目的在于保障程序正当,非对罪行预设评判。
二、取保候审后是否要判刑
应予强调的是,取保候审作为一种法律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其本质并非刑罚罚则。
其特别重要的方面在于,它对取保候审期限结束之后,司法机构对罪犯是否判定为有罪、判定何等程度的罪行以及是否需追究刑事责任产生重大影响。
首先,应当明确的是,取保候审本身作为一种法律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其设定并不能直接决定罪犯是否需要面临刑罚处罚。
其次,若经过法院严肃审查认定,犯罪行为并不存在,那么当然便无需面临刑罚处罚。
最后,通常而言,实施取保候审的犯罪者在法庭裁决后往往被判以缓刑。
因此,罪犯是否将面临刑罚处罚,仍取决于其案件的具体情节。
若经彻底调查核实,犯罪事实确实存在,那么罪犯必将承受刑罚处罚,而怎样量刑则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节来确定。
然而,一般情况下,能够获得取保候审的案件,其情节往往不甚严重,量刑大概率在三年以下,甚至有可能被判以缓刑。
综上所述,即使现阶段已经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亦不应抱有任何偷生的希望。
因为这并不意味着无需进入刑事审判程序,也不意味着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具有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取保候审;
同时,若他们在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可能因采取取保候审使自身权益遭受较大风险的时候,也应采取相关措施;
另外,当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人身状况不佳、无法自理生活、身怀有孕或正在哺乳期内且可能因其特殊身份导致自身权益安全受到威胁的时候,同样可以考虑实施取保候审。
关于取保候审的执行问题,应由公安机关负责落实。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三、取保候审后到派出所做什么
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人前往派出所通常需要关注以下几点内容:首先,必须遵循定期报到制度,向执法机构详细报告自身的活动轨迹以及思想状况。其次,务必严格遵守与取保候审相关的各项规定,例如未经执行机关许可,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或县城。再者,确保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全力配合事例的深入调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在此期间,派出所将对被取保人的行为举止进行严密监控,若发现存在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行为,极有可能撤销取保候审措施,并将犯罪嫌疑人重新收押。总而言之,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事例已经结束,被取保人仍然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各项工作。
取保候审非案件终裁,仅为刑事诉讼中的防御措施,不预示罪行与刑罚。 即便获此措施,若罪行如故意杀人、强奸等极端恶劣,达无期徒刑标准,经法院严审认定后,仍可能被判无期徒刑。 其目的在于保障程序正当,非对罪行预设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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