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被逮捕的程序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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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刑事拘留后,若需逮捕,公安机关应在拘留期满前向检察院申请审查批准。 特殊情况下可延长期限,最多延长至三十七天。 检察院在七天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 不批准则立即释放,并通知公安机关。 仍需侦查的,可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
刑事拘留被逮捕的程序有哪些

一、刑事拘留逮捕的程序有哪些

刑事拘留之后的逮捕流程主要涵盖了如下几个关键环节:首要步骤是,公安机构对已经实施拘留措施的当事人,若判定需要进行逮捕,应在拘留期结束的三天之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

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如案件复杂或嫌疑人行为恶劣等,提请审查批准的期限可适当延长一至四个工作日。

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其提请审查批准的期限则可延长至三十天。

接下来,人民检察院应在收到公安机关递交的审查批准逮捕申请书后的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若人民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相关人员,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报给人民检察院。

对于仍需进一步侦查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嫌疑人,应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拘留后,若需逮捕,公安机关应在拘留期满三天内向检察院申请审查批准。 特殊情况下可延长期限,最多延长至三十天。 检察院在七天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 不批准则立即释放,并通知检察院。 仍需侦查的,可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

二、刑事拘留七天能出来吗

只因触犯法律而被拘留的状况下,最短的期限为十四日;

在存在例外因素的情况下,拘留期可延长至三十七日之久。

然而,最后究竟会否判处徒刑以及具体的刑期长短,则须由法院在调查评估是否涉嫌犯罪犯罪行为及相关情节后,再予以判定。

值得强调的是,在拘留期间,倘若未能获得逮捕令,涉案人员必须立刻获释。

除非侦查仍需进行,或者其条件符合于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标准,此时还应遵循法定程序,对相关的强制措施进行相应的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七天会有消息吗

刑事拘留期间最迟在七天内便会有一定的信息反馈,然而具体的情况需要根据事件的复杂性以及侦查工作等诸多因素来决定。刑事拘留乃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处理直接受理的事件,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倘若遇到法定的紧急状况,对于现行违法者或重大嫌疑人,暂时剥夺他们的人身自由,实施具有强制性的行为方式。在这段时间内,侦查部门将全力以赴地开展事件的侦破工作。若有充足的证据能够证实犯罪事实,那么可能会向检察机关申请批准逮捕;反之,若证据不足,则可能会调整强制措施或者予以释放。家属可以向负责办理此案的相关机构了解事件的最新进展,但是由于事件的具体情况,侦查阶段可能无法透露过多细节。因此,我们建议家属保持足够的耐心,同时也可以考虑委托律师介入,以便律师能够依法会见当事人,深入了解事件详情,并为其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

刑事拘留后,若需逮捕,公安机关应在拘留期满三天内向检察院申请审查批准。 特殊情况下可延长期限,最多延长至三十天。 检察院在七天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 不批准则立即释放,并通知检察院。 仍需侦查的,可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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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你好!拘留和逮捕犯罪人的意思不一样吗,同样都是要把犯罪嫌疑人带走,限制自由,那么请问一下 拘留逮捕的定义及程序是什么?
[律师回复]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 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应当依法作出拘留决定,并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的材料送交同级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核实有关法律文书和材料后,应当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拘留证,并立即派员执行,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四)项或者第(五)项规定情形的犯罪嫌疑人,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办理拘留手续的,可以先行将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同时立即办理拘留手续。
公安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后,应当立即将执行回执送达作出拘留决定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人民检察院还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公安机关未能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将执行情况和未能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原因通知作出拘留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在人民检察院撤销拘留决定之前,公安机关应当组织力量继续执行,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新的情况和线索。
人民检察院对于决定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不予逮捕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释放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释放;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变更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对于决定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请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拘留期限自查清其真实身份之日起计算。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也可以按犯罪嫌疑人自报的姓名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对于需要确认外国籍犯罪嫌疑人身份的,应当按照我国和该犯罪嫌疑人所称的国籍国签订的有关司法协助条约、国际公约的规定,或者通过外交途径、国际刑警组织渠道查明其身份。如果确实无法查清或者有关国家拒绝协助的,只要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以按照犯罪嫌疑人自报的姓名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侦查终结后,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我哥被怀疑绑架并且杀害一名女生被拘留了,后面查明确实是他干的,现在他已经被逮捕了,我想问一下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后要进行什么程序呢?
[律师回复]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一、侦查阶段:
1.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
2.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3.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二、审查起诉阶段:
1.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2.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3.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4.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5.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6.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三、审判阶段:
1.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2.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开庭审理时,辩护律师为被告人辩护。
3.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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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到逮捕程序要多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在拘留嫌疑人后,原则上需在三天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最多三十日。检察院接案后,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因此,从拘留到逮捕的流程,理论上的时间范围是十至三十日,具体时长取决于案件复杂性和嫌疑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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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前一段时间我的朋友因为打架被抓。不知道以后会经历什么样的程序,所以我想问一下有关于逮捕拘留程序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1)法律性质和依据不同。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而采用的强制措施,不是一种处罚。治安拘留是依据《治安处罚条例》采用的一种处罚办法。司法拘留是强制措施,同时也兼有处罚性质,它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
(2)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的对象是触犯刑事法律,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治安拘留的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者。司法拘留的对象是实施了妨害民事或行政诉讼秩序行为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或案外人。
(3)目的和结果不同。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新的损失,刑事拘留的结果,一般转为逮捕,刑事拘留的羁押期可以折抵刑期。治安拘留的目的,是为了对违法分子进行处罚和教育,治安拘留期满,就是教育处罚的结束。司法拘留的目的在于惩诫妨害诉讼秩序的行为,以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司法拘留与判决结果不发生联系,被拘留的人如果承认并改正错误,人民法院可以提前解除拘留。
(4)羁押的期限不同。刑事拘留的羁押法定期限为3~7日,最长不超过30日。治安拘留的羁押期限为1日以上,5日以下。司法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下。
(5)适用的机关不同。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行使刑事拘留权,公安机关还行使治安拘留的决定权、执行权-人民法院行使司法拘留权,被司法拘留的人交公安机关代为关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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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逮捕程序是怎样的
刑拘和逮捕是两种不同的强制措施,它们的程序和要求也有所不同。 刑拘是指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公安机关在执行刑事拘留时,应持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然后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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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你好,我一个表哥犯罪被刑事拘留,我想问问犯罪后拘留到逮捕的程序是什么,一涉及到法律知识我就不懂了,,
[律师回复] 刑事拘留后转逮捕是不是就该判刑了?
刑事拘留后转逮捕不一定会被判刑。刑拘后被批捕与最终是否会被法院判处刑事处罚没有必然联系。因为中间还有一个审查起诉的程序,在这个程序中,可能会出现法定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酌定不起诉的三种结果。因此,要想免除或减轻刑事处罚,建议你与委托的律师多沟通,积极寻找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
刑事拘留和逮捕的区别
(1)法律性质和依据不同。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而采用的强制措施,不是一种处罚。治安拘留是依据《治安处罚条例》采用的一种处罚办法。司法拘留是强制措施,同时也兼有处罚性质,它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
(2)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的对象是触犯刑事法律,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治安拘留的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者。司法拘留的对象是实施了妨害民事或行政诉讼秩序行为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或案外人。
(3)目的和结果不同。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新的损失,刑事拘留的结果,一般转为逮捕,刑事拘留的羁押期可以折抵刑期。治安拘留的目的,是为了对违法分子进行处罚和教育,治安拘留期满,就是教育处罚的结束。司法拘留的目的在于惩诫妨害诉讼秩序的行为,以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司法拘留与判决结果不发生联系,被拘留的人如果承认并改正错误,人民法院可以提前解除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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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逮捕程序是怎样的
刑拘和逮捕的程序是:公安或者检察院发现嫌疑人后,先拘留嫌疑人,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把报告提交给检察院,申请进一步调查。如果需要逮捕,就提出申请,检察院审查后决定是否批准。批准后,公安执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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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条件有哪些,拘留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逮捕是国家司法机关所采取的、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逮捕应具备的三个条件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罪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逮捕的实施程序 1、目前在我国只有检察院和享有批捕权:对于任何公民的逮捕,除决定逮捕的以外,必须经检察院批准。 2、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规定时限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 3、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提请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应当规定时限之内进行讯问。对于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立即释放。立即释放的,应当发给释放证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在规定时限以内将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不便通知的,应将不通知的原因在案卷中注明。 4、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逮捕时,应当通知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从而保证逮捕任务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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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转逮捕程序有哪些
当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后,如认为需逮捕,需在拘留期满后的第三日起,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与审批材料。 此外,还包括采取强制措施,如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有权依法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如记录通话、短信、邮件等。 同时,对被拘留人进行讯问,收集证据,以确保案件的顺利侦破。整个程序旨在保障司法公正和效率,确保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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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一个表哥犯罪被刑事拘留,我想问问羁押逮捕拘留有什么区别?我不知道想请教大家不甚感激,欢迎大家的回答谢谢
[律师回复] 逮捕和拘留:
1、法律性质和依据不同.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而采用的强制措施,不是一种处罚.治安拘留是依据《治安处罚条例》采用的一种处罚办法.司法拘留是强制措施,同时也兼有处罚性质,它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
2、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的对象是触犯刑事法律,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治安拘留的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者.司法拘留的对象是实施了妨害民事或行政诉讼秩序行为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或案外人。
3、目的和结果不同.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新的损失,刑事拘留的结果,一般转为逮捕,刑事拘留的羁押期可以折抵刑期.治安拘留的目的,是为了对违法分子进行处罚和教育,治安拘留期满,就是教育处罚的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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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适用的机关不同.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行使刑事拘留权,公安机关还行使治安拘留的决定权、执行权-人民法院行使司法拘留权,被司法拘留的人交公安机关代为关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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