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贪污罪的孕妇还用坐牢吗

最新修订 | 2024-09-28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贪污罪是公职人员利用职权非法获取公共财产的犯罪行为。而对于孕妇涉嫌贪污罪的情况,是否入狱需要综合犯罪情节和法律规定来评估。 虽然法律对孕妇有特别关怀,但这并不意味着孕妇一定会被免于入狱。具体判决结果将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孕妇的认罪态度、社会危害程度以及法律规定等因素来确定。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孕妇犯罪情节轻微,可能会被判处缓刑或允许在监外执行,而不是直接入狱。但这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并且需要经过法院的审查和决定。 最终的判决结果应该基于具体案情和法律规定,以确保公正和合法的处理。同时,法律也会考虑孕妇和胎儿的特殊情况,以保障其权益和健康。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司法机关通常会尽力平衡法律的公正性和人文关怀。
犯贪污罪的孕妇还用坐牢吗

一、犯贪污罪的孕妇还用坐牢吗

作为孕妇,若涉嫌犯有贪污罪行,是否会被判处入狱,需依据相关犯罪情节及法律法规进行综合性地分析评估。

通常来说,针对孕妇这样的特定人群,法律在裁决和执行刑罚方面的确会给予特别关注与照顾。

贪污罪,乃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权之便,盗用、窃取欺诈或使用其它手法,非法取得公共财产所有权违法行为

倘若孕妇犯有贪污罪行的情节相对轻微,可能会面临被判决缓期徒刑或暂时实行监外执行的情形。

然而,若罪行情节严重,则有可能遭受到实际服刑处罚,尽管如此,在刑罚执行期间,仍会根据其怀孕状况以及生育需求,采取相应的人性化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孕妇涉嫌贪污罪,是否入狱需综合犯罪情节和法律规定评估。 法律对孕妇有特别关怀,贪污罪指公职人员利用职权非法获取公共财产。 若孕妇犯罪情节轻微,可能判缓刑或监外执行,而非直接入狱。 最终判决需依据具体案情和法律规定。

二、犯贪污罪的应当如何量刑

⒈对于贪污金额达到较大标准或拥有其他较为严重情节的罪犯,应判处其三年以下有期徒期或拘役,同时处以罚金的惩戒。

⒉若贪污数额极为庞大或者存在其他极其严重情节者,将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或没收个人财产的严厉惩罚。

⒊而对于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罪犯,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严厉制裁,同时还需承担罚金或没收个人财产的责任;

如果贪污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特别重大的经济损失,那么他们将被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同时还要被剥夺全部财产。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第三百八十三条

【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三、犯贪污罪的主体有哪些

关于贪污犯罪的主体范围主要涉及以下几种情形:首先包括那些在国家机关内部从事公务活动的工作人员,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公务员序列;其次还涵盖了一些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以及人民团体中担任相应职务的人员;再次,还包括了由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委派至非国有性质的公司、企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员;最后,还包括了那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特定领域内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员。

在此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对于这些主体是否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关键在于他们是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来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

孕妇涉嫌贪污罪,是否入狱需综合犯罪情节和法律规定评估。 法律对孕妇有特别关怀,贪污罪指公职人员利用职权非法获取公共财产。 若孕妇犯罪情节轻微,可能判缓刑或监外执行,而非直接入狱。 最终判决需依据具体案情和法律规定。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6.2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19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犯贪污罪的孕妇还用坐牢吗
一键咨询
  • 171****07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4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6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73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63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06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4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2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5****34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36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70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76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7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74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7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贪污12.6万坐牢吗
我国《刑法》规定,贪污犯罪的量刑依据贪污数额和情节恶劣程度。涉嫌贪污12.6万元属于“较大”数额,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包括有期徒刑、拘役和罚金等。具体刑罚取决于案件情况,如是否真心悔过和退赃等。此解读不代表具体审判结果,每起案件独特,建议寻求专业律师意见。总之,涉嫌贪污12.6万元可能会受到刑事处罚,但具体判决需考虑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你好,我有一个朋友贪污了,然后他被警察带走了,我们想要了解一下有关贪污犯坐牢的,就是贪污多少回被抓去坐牢?
[律师回复] 贪污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贪污罪怎样认定
(一)区分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贪污罪作为一般贪污行为的特殊形式,除具有一般贪污违法行为的共性外,还具有自身的特性。构成贪污罪的贪污行为,还具有贪污数额和情节上的要求。因此,认定贪污罪与一般贪污违法行为时,应把握以下方面:
1、要看行为人贪污的数额是否达到5干元。其中,贪污的数额按累计方法计算。对于行为人贪污的数额达到5千元的,无论其情节如何,均构成贪污罪;而对于贪污的数额尚未达到5千元的,一般应视为一般贪污违法行为,
2、要看行为人的贪污情节。其中,贪污情节主要针对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的贪污行为。如果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贪污情节较轻时,对该贪污行为就应认定为一般贪污违法行为;如果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贪污情节较重时,对该贪污行为就应认定为贪污罪。其中,贪污情节是否属于较重或较轻范围,一般应从以下方面进行综合分析、界定:一看行为人的一贯表现;二看行为人贪污行为的动机和目的;三看行为人所贪污的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性质、用途;四看行为人贪污的手段;五看贪污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六看行为人的悔罪表现。根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的。
(二)贪污罪既遂和未遂的认定
所谓贪污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所故意实施的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行为,已具备了贪污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同时产生了危害结果。因此,认定贪污罪既遂与否,应把握以下两点:
1、看行为人的贪污行为,是否符合贪污罪构成要件的特征。其中,衡量非法占有的标准,是行为人是否实际已非法占有了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的财物。如果已实际非法占有了,即视为既遂。
2、看行为人的贪污行为,是否造成了客观的危害结果。其中,衡量造成了客观危害结果的标准:一是贪污数额实际上已达到5千元; 二是贪污数额虽然实际上尚未达到5千元,但客观上存在贪污情节较重的事实。
对于符合上述两方面的贪污行为,就可以认定为贪污罪
您好,以上是我对贪污犯坐牢,贪污多少会被抓去坐牢的回答。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19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贪污罪要坐几年牢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帮助,办理取保候审;阅读案卷,调取有利证据,查清案情,尽最大努力争取最低刑期或缓刑,以免错过最佳时机,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罪的处罚规定】对犯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 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 第二项、 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贪污罪要坐多久牢?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帮助,办理取保候审;阅读案卷,调取有利证据,查清案情,尽最大努力争取最低刑期或缓刑,以免错过最佳时机,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罪的处罚规定】对犯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 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 第二项、 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贪污受贿坐牢坐多久
1.若贪污金额在较大范围内或者犯罪者具有其他较为严重情节的,则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同时还需支付相应罚金。 2.若贪污金额达到巨大规模或者罪犯存在其他更为严重情节的,应对其处以三年以上至十年内的有期徒刑,并同时给予罚金或没收财产的惩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贪污罪要坐几年牢?
[律师回复] 对于贪污罪要坐几年牢?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帮助,办理取保候审;阅读案卷,调取有利证据,查清案情,尽最大努力争取最低刑期或缓刑,以免错过最佳时机,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罪的处罚规定】对犯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
第二项、
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19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贪污罪判刑,要坐多久牢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帮助,办理取保候审;阅读案卷,调取有利证据,查清案情,尽最大努力争取最低刑期或缓刑,以免错过最佳时机,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罪的处罚规定】对犯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 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 第二项、 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贪污罪判刑,要坐几年牢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帮助,办理取保候审;阅读案卷,调取有利证据,查清案情,尽最大努力争取最低刑期或缓刑,以免错过最佳时机,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罪的处罚规定】对犯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
第二项、
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贪污多少数额要坐牢呢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多次未经处理,是指两次以上的行为,既没有受过刑事处罚,也没有受过行政处理。累计数额应按本法有关追诉时效的规定执行。在追诉时效期限内的数额应累计计算,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数额不予计算。
本条第3款规定: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根据共犯理论,对2人以上共同的,按照个人所得数额及其在犯罪中的作用,分别处罚。对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的总数额处罚。对其他共同犯罪中的主犯,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的总数额处罚。对于共同尚未分赃的案件,处罚时应根据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并参照总数额和共犯成员间的平均数额,确定犯罪分子个人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对于共同个人所得数额虽末达到5000示但共同数额超过5000元的,主要责任者都应给予处罚,其中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司法机关在对犯罪分子判处主刑时,还应当依法并处没收财产,或者判令退赔。处理案件时,还要积极追赃,不使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占到便宜。追缴的公共财物,应退回原单位;依法不应退回原单位的,上缴国库。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9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贪污罪能不能坐牢
贪污罪的量刑主要看金额和情节。一般来说,贪污金额在3万元以下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贪污金额在3万元至20万元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贪污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如果贪污行为导致了重大经济损失,量刑会更重。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当官贪污受贿会坐牢吗
[律师回复] 当官贪污受贿数额较大的,是会坐牢的。
贪污受贿金额达到三万元以上的,构成贪污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19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贪污罪被判刑后要坐牢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帮助,办理取保候审;阅读案卷,调取有利证据,查清案情,尽最大努力争取最低刑期或缓刑,以免错过最佳时机,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罪的处罚规定】对犯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 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 第二项、 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我一个朋友起了贪念,因为被人贿赂,贪了大概一万元,但是她如实自首,我很担心她,想知道贪污多少钱算犯罪?
[律师回复] 按照刑法规定,贪污多少钱算犯罪是有法律依据的:
  法律规定: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贪污23万要坐牢吗
刑法规定,诈骗金额三万元以上未满二十万元,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超过二十万元未满三百万元,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违法所得;超过三百万元,视为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违法所得。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孕妇犯法会不会坐牢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孕妇犯不会坐牢,要依据犯的是什么法,犯法的情节而定,如果只是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是不需要坐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
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9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贪污罪怎么样不坐牢
贪污罪是不是要入狱服刑,需要综合考虑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被告人的行为等方面。 如果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不大,或者被告人有自首、立功、积极退赃等从轻处罚情节,那么可能就不会入狱服刑。 不过,贪污罪毕竟是一种重罪,法律对其责任追究还是很严格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诈骗罪孕妇会坐牢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因受到诈骗而财产受到损失的,人民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告人因诈骗罪被判刑释放后,除非受害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根据民事判决执行。否则释放后法律并没有规定要还钱。
1、最高人民发布的《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规定,
第一条:“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五条:“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可以受理。”
2、《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集资诈骗罪如何认定
1、关于本罪主要掌握以下几点:一是非法集资二是诈骗方法三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未经有关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作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的手段。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往往是集资诈骗行为成功与否的关键。根据立案标准规定: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或者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
①携带集资款逃跑的
②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③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其无法返还的
④具有其他欺诈行为,拒不返还集资款或者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等。
民间借贷集资与集资诈骗罪的界限
客观方面,民间借贷集资与集资诈骗中的集资界限模糊。两者界限主要是在主观方面。集资诈骗罪主观上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根据责任主义原则,只有行为人产生非法占有目的与集资行为同时发生,才能将集资行为与非法占有目的结合起来,构成集资诈骗罪。集资诈骗罪的成立要求行为人必须是在非法占有目的支配下实施集资行为。主观方面一般是通过对行为人如何使用、处置集资款的考察,来推定行为人集资时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一般而言,行为人非法集资之后,没有将资金用于生产经营,而是肆意挥霍、携款潜逃、逃避返还的,就可以推定行为人在集资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解释》第4条第2款列举了可以推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8种情形。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认定,应避免客观归罪。因经营不善而导致集资款不能返还,不能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解释》第4条第2款在“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之前特别加上“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和“肆意挥霍集资款”的限制。在司法实践中,由于非法集资案件往往涉案金额大、涉案人员多、涉案地域广,一旦案发,很容易引发集体,甚至群体性事件,司法人员不能因此就在集资款不能返还时一律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其次,使用诈骗方法并不必然说明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行为人以非法占有目的进行非法集资必然使用诈骗方法,但是,使用诈骗方法并不必然说明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例如,行为人认为自己实际投资的项目不会吸引投资者的目光,于是编造虚假的项目,承诺保本付息,欺骗公众投资的,如果行为人将集资款用于可以回报投资者的经营活动,即使最终因为经营不善而导致集资款不能返还,也不能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集资用于生产经营不能返还的,应属于民事赔偿、行政处罚的范畴。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19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叔叔是我们当地教育局的工作人员,经常会有很多人去找叔叔要帮自己家孩子办事或者是盖章,前段时间叔叔突然被公安机关带走了,说是叔叔被人举报贪污,我们家想要了解一下贪污多少钱需要坐牢
[律师回复]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
贪污罪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贪污受贿辩护 > 犯贪污罪的孕妇还用坐牢吗
顶部